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斌、程民权辞去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4月15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斌同志因工作变动、程民权同志因到龄退休辞去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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