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住建局:房子交付6个月后 样板间方可撤除

近期,无锡住建局发了一个文件,《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建成品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该文件共20条,内容主要针对装修房子,有进一步的管理。

无锡住建局:房子交付6个月后 样板间方可撤除

其中,第十条指出:“开发建设单位在申报成品住房预售许可前,应在现场楼幢内按不同户型设置与交付标准相同的样板房,样板房要真实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户型面积稍有不同的相似户型可不再重复设置样板房,但需在销售时向消费者明示。对于装配式建筑等有特殊施工工艺不宜在现场楼幢内设置样板房的,可单独另设样板房。对于如采暖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新风系统等样板房中无法直接展示的设施设备、材料、工艺,应设置专门的设施设备、材料、工艺展示厅。样板房和展示厅应在预售成品住房通过交付使用验收,通知业主收房起六个月后方可撤除,并留存通过公证的映像资料备查。

样板房内如有非交付标准的硬装修、软装饰和家具等,应在现场设置明确和醒目的标牌指示。”

这条很重要,装修房的装修标准以及不同类型房子的对应的样本房,都得到了确认。最重要的是,样板房的撤除,更有了明确规定。

其中,第十三条指出:“

成品住房预售合同中,应约定装修主材和设备的品牌、规格、颜色和生产厂家,并在样板房中展示。如工程周期较长,所订购产品因厂家原因发生变化,开发建设单位可在买卖合同中就此类可能产生的变化约定处理方式,但不应使用“高级”、“优质”、“同等档次品牌”等模糊性表述。”

此条对成本房交易中,明确了装修产品的品牌规格,这为装修透明度提供了保证。按照道理来说,开发商装修房的成本应该比个人低,效果应该比个人少,但是市场的不透明,和装修标准的不同,导致精装房市场,让一些新进的购房者经常摸不着头脑。此条让购房者可以更明白地买房,也大大矫正了市场中一些不正当行为。

其中,第十六提出:“成品住房交付买受人时,应在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中载明必要的装修主材和设备使用说明及包(保)修年限。包(保))修起始日期为业主收房之日起算。成品住房出卖人承担约定的包(保)修责任。”

第十八条指出:“开发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成品住房交付的管理,及时处理交付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鼓励开发企业开展有序的业主开放日等活动,提前发现和解决成品住房可能存在的问题。”

这两条对装修房中,买卖双方纠纷风险起到了降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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