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新名片】朝阳全面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 源头化解矛盾 “五点”全面开花

年初以来,朝阳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要求,把“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列为今年朝阳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使全市“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得以稳步推进。

截至目前,朝阳市共建立“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549个。其中,“村民评理说事点”建成1367个,完成率100%,达标规范率100%;“居民评理说事点”建成182个,建成率80%以上,预防矛盾纠纷671件,化解矛盾纠纷3882件,取得了明显效果。

【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新名片】朝阳全面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 源头化解矛盾 “五点”全面开花

评理说事解纠纷

周密部署 全面建设

去年第四季度,朝阳市司法局按省司法厅对“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建议稿的相关要求制订了全市“村民评理说事点”规划、实施方案,初步确定了今年年末实现全市村(社区)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3月20日,省司法厅“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为切实有效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朝阳市司法局专门成立了“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传达了《朝阳市司法局关于全面开展“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实施方案》,朝阳市司法局局长赵巨岩对全市“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

同时,朝阳市司法局制定了《全市“村民评理说事点”及个人调解室建设推进时间表》,明确了“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进度、工作目标;制定了《朝阳市“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考评细则》,从硬件项目、工作运转、作用发挥等方面加大考评力度。

此外,为切实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的开展,朝阳市司法局还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各县(市)区进行了实地检查督导,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要求,为深入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夯实基础 深入推进

“村民评理说事点”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搭建的平台。为将“村民评理说事点”打造成倾听群众呼声、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朝阳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确保“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得以深入推进。

朝阳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朝阳市司法局依托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严格按照“七个一标准”规范建立“村民评理说事点”,在每个“村民评理说事点”明确一名调解员、悬挂一块标识牌、建立一个微信群、设置一本记录本、设立一块公示板、开辟一块图书角、发放一张服务卡。

同时,朝阳市司法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及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确保“村民评理说事点”制度化、规范化运作,避免流于形式。并建立了“以案定补”制度和激励奖励机制,有效调动了评理说事员、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和参与“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此外,朝阳市司法局紧跟时代步伐,积极适应信息化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村民评理说事点”评理说事员和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广泛运用微信群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探索尝试在线“说事”和视频“说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创新机制 提升质效

在深入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的同时,朝阳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拓宽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标准,努力在助推基层法治建设中彰显司法行政机关的担当。

随着“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不断深入推进,朝阳市司法局要求,对于一些具有传统特征的村民之间因语言、相邻、婚姻、赡养等引起的矛盾纠纷和简单问题,评理说事员要做到当场答复解释,做好调解工作。对于当场不能处理的复杂疑难矛盾问题要做到及时上报司法所,由司法所协调个人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引导其通过正确途径解决。

同时,朝阳市司法局结合朝阳地区实际,强化了“村民评理说事点”功能,在开门说事、评理调事、便民答事的基础上增加了源头止事功能。广泛宣传普及与居民自身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居民依法有序表达合法诉求,保障切身利益,鼓励村民(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增强村民法治意识。村民评理说事员积极用群众语言和各种寓教于乐的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通过说事、议事、调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发生,为创造和谐社会、平安乡村奠定基础,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此外,随着“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的逐步推进,朝阳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大了对各县(市)区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自8月份以来,朝阳市司法局先后深入全市18个乡镇(街道)、45个行政村(社区)进行走访、调研,实地检查、指导及督导,实实在在地指出问题,设身处地地想解决办法,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也随之更加深入,从最初的只限于矛盾纠纷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等单纯的司法行政工作,到矛盾纠纷调处点、社情民意汇聚点、公共法律服务点、干群关系联系点、文明风尚传播点“五点”全面开花同步进行,使省政府对“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的全面要求得以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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