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 | 史春傑(綽號:史老胖)等22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2020年9月29日下午,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史春傑等22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妨害公務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一案。

掃黑除惡 | 史春傑(綽號:史老胖)等22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史春傑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開始即混跡於通遼社會並憑藉逞勇鬥狠,為非作惡在社會上小有“名氣”。1994年被告人史春傑因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在通遼市看守所羈押期間夥同他人持械毆打同監區人員呂某某致其死亡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二審改判有期徒刑五年。兩起命案轟動一時,史春傑在當地初立惡名。1998年史春傑授意與其在看守所羈押期間相識的吳躍東先後網羅被告人王曉彪、白露、杜傑盟等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入夥,通過爭奪“地盤”、持械鬥毆、為他人“擺事”等一系列暴力違法犯罪活動不斷壯大聲勢,逐漸形成以被告人史春傑、安永生為組織、領導者、以被告人吳躍東(已死亡)、王曉彪為骨幹成員,以白露、杜傑盟、劉佳為積極參加者,包括被告人李庚恆、孫佔喜、王剛、劉力生、王玉洪、史春剛、史春勇、史春明、史春梅、宋麗麗、安永成、安永平、安永福等十餘人組成的骨幹成員固定、層級結構明確、人數眾多,在通遼市經濟、社會生活中具有重大影響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被告人史春傑、安永生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兄弟親情、合作經營為紐帶,以紅火車隊、萬三線為依託,長期通過非法手段壟斷通遼市開發區煤炭市場下站、裝卸及短途運輸業務,該組織先後實施了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傷害、強迫交易、妨害公務、非法持有槍支等大量違法犯罪活動,攫取了鉅額非法財富,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掃黑除惡 | 史春傑(綽號:史老胖)等22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史春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妨害公務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被告人安永生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骨幹成員被告人王曉彪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妨害公務罪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其他參加者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到一年四個月不等的刑罰。

掃黑除惡 | 史春傑(綽號:史老胖)等22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宣判後,史春傑等5名被告人表示上訴,其餘17名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訴。



來源|平安通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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