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行政處罰權 可下放給鎮街-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據新華社電 行政處罰法修訂草案二審稿1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草案二審稿明確,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決定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的縣級人民政府部門的行政處罰權交由能夠有效承接且符合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使。

  行政處罰法修訂草案一審稿對行政處罰權下放鄉鎮、街道作出規定。為滿足基層執法需求,保障行政處罰權“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草案二審稿進一步明確了下放行政處罰權的條件和情形。

  草案二審稿對地方性法規補充設定行政處罰作了規定。法律對違法行為未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為實施法律,可以補充設定行政處罰。擬補充設定行政處罰的,應當通過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並向制定機關作出書面說明。行政法規報送備案時,應當說明補充設定行政處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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