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提供勞務應該交那些稅?

一,增值稅

增值稅交不交?當然要交,《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而這裡的個人,指的就是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其他個人可以理解為非個體工商戶的自然人。

我國的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或簡易計稅方法,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而《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所以,自然人提供勞務報酬徵收率就是3%。

那有沒有免稅政策呢?我們都知道,現在對小微企業增值稅都有很大力度的優惠政策,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的規定: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徵增值稅。

那自然人是否享受呢?

按照目前實踐情況來看,自然人提供勞務報酬是沒法比照小微享受免稅的。其他個人,一般都是指的按次(日)納稅的非固定業戶。

根據財稅2016年36號文規定,個人發生應稅行為的銷售額未達到增值稅起徵點的,免徵增值稅;達到起徵點的,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所以實踐中,基本各地稅務局都是取500每次來判斷自然人代開發票是否繳納增值稅的。不含稅金額超過500,那就需要繳納增值稅。如果未超過,就不需要繳納。

二,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了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後,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是併入綜合所得交稅。所謂綜合所得,就是指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這四項。

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所以說,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目前是和工資薪金適用一個稅率表,合併一起算個稅所得稅的。

比如老師在甲企業任職,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業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0000元,無免稅收入;每月繳納三險一金2240元,從1月份開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共計每月為2000元,無其他扣除。另外,2019年6月取得勞務報酬收入6000元。

那麼老師2019一共應該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

年收入額=工資、薪金所得收入+勞務報酬所得收入+稿酬所得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10000×12+(6000/1.03)×(1-20%)=124660.19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

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年收入額-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124660.19-60000-(2240×12)-(2000×12)=13780.19元

全年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13780.19×3%=413.41元

當然,上述都是按年度算出來老師應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合計,這並不是年底一次性交,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

工資薪金我們都很清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並按月辦理扣繳申報。

比如本案例中,老師的工資薪金平時累計就預扣了273.6元。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120000-0-60000-(2240×12)-(2000×12)=9120

累計預扣稅額=9120*3%=273.6

但是勞務報酬如何扣個稅,很多人可能並不清楚,之前,一般自然人在代開發票時候,稅務局會按照勞務報酬代扣個人所得稅。

但是,其實按照規定,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本質是應該由扣繳義務人依照《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第61號公告公佈)規定預扣預繳(或代扣代繳)和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目前基本各地稅務局在代開發票時候,屬於勞務報酬的都不會在扣個人所得稅了,在發票備註欄會統一備註:由支付方預扣預繳)

那麼支付方應該在個稅申報系統按照勞務報酬數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算法如下:

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1-20%)=(6000/1.03)×(1-20%)=4660.19元

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4660.19×20%=932.04元

所以,老師個稅所得稅彙算時候還需要退稅

=413.41-(273.6+932.04)=792.23

由於勞務報酬的預扣由於還是平移的原來的20%-40%的稅率表,所以勢必導致年末彙算時候預繳的比彙算的多而形成退稅,所以取得勞務報酬的個人一定要注意這點。

三,城建稅?

城建稅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計稅基礎。老師取得了6000的勞務報酬,實際繳納增值稅6000/(1+3%)*3%=174.76元。

那麼城建稅就應該是174.76*0.07=12.23元。

但是按照財稅〔2019〕13號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自然人是天然小規模納稅人,也能享受此政策,而目前各省出臺的政策都是按50%最高幅度減免。

所以老師實際繳納城建稅=12.23/2=6.12

四,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也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計稅基礎。

按照財稅[2016]12號,自2016年2月1日起,將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範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正常情況,教育費附加=174.76*3%,地方教育費附加=174.76*2%,目前也有多地執行的財稅2016年12號文,對於滿足條件免徵。

五,印花稅

印花稅按照相應的稅目計徵即可,如果不屬於印花稅稅目範圍的行為則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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