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領導指派工作受傷屬工傷嗎

林某為某物業公司的員工,一日下班前接到小區施工隊打來的電話,要求次日7時前準備好一些沙石以便第二天的維修施工。為了不耽誤工期,林某下班後在未經領導指派自行前往小區附近的建材市場訂購沙石但由於不小心導致摔傷。

問題:林某未經領導指派因工外出受傷屬於工傷嗎?

未經領導指派工作受傷屬工傷嗎

解析

法院經審理認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419號)第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場所以外從事與工作職責有關的活動期間,應當認定為“因工外出期間"。據此,不論是單位指派,還是職工根據工作需要外出辦事,都是“因工外出"。

本案中,林某為了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前往建材市場訂購沙石,雖然未經領導指派,但確實是因工作需要履行職責,應當認定為“因工外出"。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規定,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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