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公告:春節期間哄擡物價 最高罰款500萬元

中國食品安全網訊:今日從鄭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中國傳統佳節“春節”臨近,為營造良好的價格環境,保障市場價格水平基本穩定,結合疫情防控實際情況,鄭州市市場監管局發佈市場價格監管公告,將對糧、油、肉、蛋、奶、蔬果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口罩、消毒防疫用品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切實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鄭州公告:春節期間哄抬物價 最高罰款500萬元


根據公告內容,各相關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相關價格法律、法規,自覺加強價格行為自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市場保供穩價工作,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不得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明碼標價應當做到真實明確標明商品的零售價格等主要內容,價格變動要及時進行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捏造、散佈漲價信息,不得相互串通、哄抬價格、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週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的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不得利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牟取暴利。

通告顯示,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力度,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對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將依據相關規定,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

,並及時曝光典型案例,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廣大市民若發現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可及時撥打12315熱線電話進行舉報投訴。(高永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