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城鎮管理條例(五)

[解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城鎮管理條例(五)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城鎮管理條例》經自治縣第八屆人大常委會7月31日、11月29日第十九次、二十二次會議審議,於2020年5月28日由自治縣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2020年7月31日經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

01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城鎮管理條例》縣人民政府應當怎樣統籌規劃建設垃圾分類收集、處理?

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建設垃圾分類收集、處理設施。

02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城鎮管理條例》中城鎮規劃區內的各類公共設施出現汙損,應該怎樣處理?

城鎮規劃區內的各類公共設施出現汙損的,所有權人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及時清洗、維修或者更換,保持完好、整潔。

03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城鎮管理條例》

城鎮主要街道兩側建築物、構築物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應當怎樣維護建築物、構建物?

城鎮規劃區內的各類公共設施出現汙損的,所有權人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及時清洗、維修或者更換,保持完好、整潔。

城鎮主要街道兩側的建築物、構築物的頂部不得堆放雜物,建築物、構築物臨街的陽臺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

04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城鎮管理條例》中在城鎮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遵守哪些規定?

在城鎮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保持外形完好、整潔,不得遺撒、飄散載運物。

05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城鎮管理條例》中自治縣城市管理行政部門規劃設置信息欄、戶外廣告有什麼要求?

自治縣城市管理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劃設置信息欄,供社會公眾發佈信息,並負責日常管理和保持整潔。

在城鎮設置戶外廣告,應當按照依法批准登記的地點、形式、規格、時間設置發佈。

設置戶外廣告標牌、畫廊、櫥窗、牌匾等,應當內容合法、安全牢固、功能完好、外型美觀、位置適當,出現汙損的,應當及時維修、油飾或者拆除。

來源:微印江

[解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城鎮管理條例(五)

主 編:石 玉

編 審:晉 軸

編 輯:代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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