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出臺全國首部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實施辦法--時政--江蘇--地方--首頁

人民網南通4月30日電(記者王繼亮)30日下午,作為全國第一批探索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設區市,江蘇南通市在全國率先出臺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

近年來,南通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李克強總理曾點名表揚該市行政審批改革取得明顯成效。本次出臺的《辦法》共29條,主要包括明確集中事項的確定方法以及有關職責、建立審管協同聯動信息共享的工作機制、強化問題導向落實監管措施和法律責任三個方面內容。

南通市司法局副局長張勁松表示,“這是全國第一部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領域設區市政府規章,既是鞏固前期改革成果、推動改革納入法治化軌道的有力舉措,也是進一步凝聚共識、破解難題,推動改革不斷深入的現實需要。我們將以出臺該《辦法》為契機,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為南通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提供強勁動能。”

記者瞭解到,南通市目前共有12家市級部門的51項行政許可事項集中行使,行政審批效能大幅提升,但對標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和群眾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例如在審批與監管的職責劃分、行政許可重大疑難辦件的會商等方面,迫切需要以問題為導向,統籌協調達成共識。南通市行政審批局去年3月啟動制定該《辦法》,南通市司法局在審查過程中三次書面徵求各縣(市、區)和市有關部門意見,同時在市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並組織召開部門座談會、專家論證會、立法協調會。

2015年8月20日,南通市依法設立全國第一家地級市行政審批局,所轄縣(市)區及開發園區同步設立行政審批局,率先實現了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全市域覆蓋。南通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王一明介紹,改革試點以來,該市從行政審批體制、機制、流程等方面進行突破性嘗試,取得了階段性顯著成效,相關做法經驗為全國、全省全面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行政管理體制創新提供了全新路徑。當前,南通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仍然還處於深入探索階段,改革實踐中還有許多問題需要研究和解決。我們將以《辦法》發佈為新的起點,深入推進‘放管服’‘不見面審批’和‘互聯網 政務服務’等各項改革,加快構建‘寬進、快辦、嚴管、便民、公開’的審批服務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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