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小蜗牛、民企集团首席人事官
【工作题记】
关于加班的事情,这次让人大跌眼镜,因为与传统认为“员工有权拒绝加班”这一惯例,明显冲突。
事情是这样的:小王和小李是某江苏公司的质检员,公司遇到紧急的情况需要让他们加班做产品检验,但两人为了逼迫公司能够继续续签合同,就拒绝加班。
一气之下,公司将两人告上了法庭,结果两人败诉,并赔偿公司1.8万元人民币。
【看看法官怎么说的吧】
根据法官说法:两人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12万元的经济损失,估判员工向公司赔偿1.8万元。
蜗牛君从人力资源角度,来解释这一事项。法官之所以判定员工败诉的原因有以下三点:
①公司工资提出的加班请求合理且紧急,员工不应该拒绝。
②员工以非法或不合理的理由拒绝加班,属于不合理行为。
③给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危害,特别是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
【人力资源视角】
所以,这一点也告诉我们,员工的工作行为和职责非常重要,尽管员工有权拒绝加班。但要看这种加班是什么情况,是否违背了岗位的本身职责,否则自身可能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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