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检察院:办理首例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代丽娜 印江检察 3天前


根据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近日,我院对未成年人张某、邓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办理首例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我院在对张某、邓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中审查发现,被害人谭某某经印江自治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初步评定为轻伤范畴,还需要对其肘关节功能补充鉴定。承办检察官咨询相关专业人员后得知,被害人伤情补充鉴定需要8个月后为宜。因诉讼时间过长,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院建议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张某、邓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公安机关采纳建议后并于当日释放。后经承办人员耐心细致作犯罪嫌疑人工作,犯罪嫌疑人张某赔偿了被害人相关费用,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最终达成刑事和解,保证了诉讼活动正常进行。


作者:代丽娜

主编:张晓宏

编辑:杨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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