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加班要賠錢?拿什麼拯救“社畜”

拒絕加班要賠錢?拿什麼拯救“社畜”

文|邢海洋

勞動節前夕,揚州市邗江區法院發佈了2019年勞動爭議五起典型案例,沒給小長假中的人們增加歡樂,反而添堵了。江蘇揚州某公司的產品檢驗員,拒絕加班完成一批產品檢驗,造成公司違約,被判賠企業1.8萬元。簡言之,網友們得出了結論,加班是不能拒絕了,過去怕領導給穿小鞋,現在怕法院,官司真的吃不起。

拒絕加班要賠錢?拿什麼拯救“社畜”

按法庭判決,1.8萬的罰款,還是考慮了兩位員工的收入情況酌情量刑。邗江區法院高新區人民法庭庭長瞿森斌在接受採訪的時候解釋,兩人勞動合同即將到期,他們為了逼著公司續簽合同,在明知道公司的這批貨要有他們檢驗後方能夠出廠、在公司要求加班完成出廠檢驗任務的情況下,拒絕加班,顯然兩位員工存在著主觀故意,故意拖累企業生產進度。

拒絕加班要賠錢?拿什麼拯救“社畜”

可“故意”難道就有問題,這個世界上我們做的所有理性決定都是“故意”的,對與不對還是要以法律為準繩。

有關加班的事,《勞動法》規定的是非常細緻的,遍查法律,似乎也很難找到兩位質檢員違法的依據。《勞動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企業由於生產經營需要而延長職工工作時間的,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這個判詞是這樣解釋的,本次加班沒有協商,但員工參與了以前的加班,應該視為同意。這是什麼邏輯?員工參加過一次義務勞動,就得永遠義務下去麼?類似的,是不是員工簽了一次勞動合同,以後也不用續簽了。恰恰相反,這兩位員工就是因為合同即將到期,希望續簽才以不加班逼迫企業的,結果雙方就“槓”上了,魚死網破不得不去法庭解決。

拒絕加班要賠錢?拿什麼拯救“社畜”

加班需協商,拒絕加班也不是天經地義。《勞動法》的確規定了員工必須服從企業安排加班的情形。很明確,三種情形下員工是不能討價還價的。一是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是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第三則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從前兩條的列舉,我們不難看出,這都是威脅到人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緊急情形,是分秒必爭,拖延不得的情形。

於是,判決法官在“緊急”上做起來文章。法官介紹,根據《勞動法》,如果企業遇到緊急生產任務,要求勞動者加班時必須服從。法官這樣一說,很多吃瓜群眾馬上就明白了,的確,防疫工作就是活生生的例子:病毒在人群中飛速傳播,口罩和呼吸機不夠用了,時間就是生命,生產呼吸機的企業連軸轉還滿足不了訂單呢,這時候工人排班都是三班倒,熟練人手不夠,就得有員工加班。關鍵時候還振振有詞地主張自己的休息權利,拒絕加班,影響到防疫工作,這難道不是犯罪麼?為了阻斷病毒傳播,社區工作者穿著厚重的防護服,每天加班加點,疲憊至極也不能有絲毫的懈怠,他們若拒絕加班,防疫大計很可能功虧一簣。面對繁重的工作,他們就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拒絕加班要賠錢?拿什麼拯救“社畜”

3月7日,虹橋機場設置的檢測點,工作人員身穿防護服,對到站旅客進行檢查以及信息填報。

但法官這裡卻可能擴大了法律適用範圍。該涉案事件發生在2018年,涉訴理由也非《勞動法》列舉的自然災害、事故等的相關緊急情形,只是要按期交貨,誤期被罰款12萬元的事件。而按合同約定交付是生產過程中的標準流程,哪裡能被定義為緊急,即使能稱得上是緊急,也不過是對企業而言的,對企業信譽和經營狀況構成的緊急,而不是對生命財產的緊迫情況。

如果說按期交貨也算得上是緊急,企業的生產經營中一定處處是緊急事件,這個意義上員工加班永遠有理可據,又何談《勞動法》的協商和保護機制。具體到本案例,似乎也有一定的特殊性,兩位員工因為勞動合同要到期,公司不準備續約,於是拒絕加班,似乎構成了主觀惡意。但一家企業,根據人手、產能,進行工作安排,本就應該是管理者的分內之事。如果檢驗非要這兩位員工加班才能完成,要麼是人手本來就不夠;要麼就是沒有合理安排生產、檢驗時間,沒有留足窗口期。而對於不再續簽勞動合同,處於交接狀態的員工,順利移交手頭工作是本分,“身在曹營心在漢”,本來也沒有義務和企業再同心同德了。於情於理,兩位不被續簽的員工,主觀上的“惡意”都達不到犯罪的地步吧。

拒絕加班要賠錢?拿什麼拯救“社畜”

有此判例之後,難怪休“勞動節”的人們紛紛發出感嘆“一直以為加班是自願的,不能強制的,看起來天真了”,“以後不想加班先去醫院掛個號”。

儘管存在爭議,有經濟學家和企業家抱怨《勞動法》裡對勞動者的保護提高了用工成本,損害了中國勞動力紅利的釋放。但實行了勞動合同制度、保證了勞動者的休息權、建立了勞動標準制度的《勞動法》,卻是經濟建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制度,為我們的勞動生產率的提升、為勞動力從低端向高端的過渡打下了基礎。

拒絕加班要賠錢?拿什麼拯救“社畜”

表面上,大量的勞動力密集型中小企業還在用計件工資和加班制度提高工效,員工們也樂於多加班增加收入。但《勞動法》給員工們提供了法律依據,至少在8小時外他們的額外體力腦力消耗得到了金錢補償。那些996盛行的科技企業,《勞動法》也同樣保護著員工,他們的加班雖然受到周邊環境的影響乃至脅迫,可畢竟這是他們和企業談條件的依據,有了法律靠山,雙方才能在平等的情況下達成默契,找到利益的切合點。既然有法可依,就不該隨意發揮,這應是法律的底線。

作者簡介

拒絕加班要賠錢?拿什麼拯救“社畜”

邢海洋

夢裡經常冒出點想法,希望醒來有辦法。

拒絕加班要賠錢?拿什麼拯救“社畜”拒絕加班要賠錢?拿什麼拯救“社畜”

三聯生活週刊

拒絕加班要賠錢?拿什麼拯救“社畜”拒絕加班要賠錢?拿什麼拯救“社畜”

⊙文章版權歸《三聯生活週刊》所有,,轉載請聯繫後臺。

高中生需要哲學嗎

拒絕加班要賠錢?拿什麼拯救“社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