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為區塊鏈項目設計token機制

大多數區塊鏈開發者忽視了token設計的重要性,如何設計token機制,某種程度上決定了項目的未來走向。

目前區塊鏈行業已經形成基本共識,即帶token的區塊鏈項目大致分為公鏈和應用(DApp)兩類,token的設計又分為兩種思路,一種是公司發行股份,一種是中央銀行發行貨幣,這兩種方式互相結合,形成了區塊鏈項目中單token或雙token機制的設計方法。

在此,橘喵哈希本次按照項目的類別,來闡述區塊鏈項目的token設計方法。

1. 公鏈token的設計方法

公鏈token的形態多樣,有些token可被看作股份,也有些可被看作貨幣或是商品。公有區塊鏈的早期用戶中有兩個重要的角色,一個為礦工(記賬人),一個為消費者。為了推廣自己的區塊鏈項目,開發者給系統設定了某種激勵規則,使得早期使用該系統的用戶能夠得到獎勵。新發行的token分配方式與該條鏈使用的共識機制有關。

大部分採取PoW機制的區塊鏈項目,會把新產生的token全部分配給礦工,不過也有DASH這樣的例外,該項目採取工作量證明+服務量證明的混合模式,把區塊獎勵分別分配給礦工(45%)、主節點(45%)以及基金會(10%)這三者。而另一個頗具代表性的DPoS項目Steem區塊鏈,選擇將新發行的90%的token都獎勵給潛在消費者(即代幣持有者),只有一小部分新發行token被授予礦工。

· token總量有上限

總量有上限的token,最具代表性的是比特幣。在一開始設計token時,要為token設定一個總量值,由於公有鏈未來市場潛力較大,市值可能落在10-1000億之間,宜根據估值將總幣量設定在1000萬-10億之間,以便以法幣計價時,每個幣的價格在1-10000元之間,有利於投資者間的溝通和交易。

類似比特幣這種總量2100萬個幣,100%給礦工的項目較少,因為現在的區塊鏈項目背後都有團隊,大部分項目會像Filecoin一樣,通過ICO等方式,將總量的x%保留給團隊,總量的y%給私募或ICO投資者,剩下的z%獎勵給礦工。

一般來說,獎勵給礦工的部分將隨塊高呈指數遞減,直至所有用於獎勵的token發放完畢,按照指數遞減來設計token,有利於激勵早期用戶,與按塊平均分配可獎勵的token相比,更能促使項目快步發展,同時,早期衰減也不宜過快,以防止同期大量token流入市場,衝擊價格。

token總量有上限的區塊鏈項目是基於這樣一個假設:早期的獎勵能夠吸引礦工群,作為既得利益者,礦工傾向於幫助社區持續發展,提升token價格,一旦形成社區氛圍,並吸引來足夠的使用者,系統可以不再付出獎勵,讓整個體系出於實用目的而不是激勵目的自行運轉。這樣的風險在於,如果所有用於激勵的代幣用完,如果仍然未吸引足夠的消費者,礦工也離去,整個系統將趨於死亡。

此外,隨著系統獎勵的耗盡,最終支撐網絡運轉的是消費者,這意味著消費者需要付出更多交易費/使用費來為區塊鏈網絡的使用和安全買單,一旦消費者們傾向於花費較少甚至不花費任何成本去使用系統資源,就可能導致挖礦的"公地悲劇"。

以比特幣為例:

比特幣總量被限定為約2100萬個,無ICO,0%歸投資人或團隊,100%歸礦工,出塊速度為10分鐘一個塊,初始每個塊獎勵50BTC,每隔21萬個塊獎勵減半。由於區塊鏈中沒有時間概念,只有塊高概念,因此,我們可以根據出塊速度估算出大約每隔4年,出塊獎勵會減半,直至到達693萬塊高(約為2140年)時,所有BTC獎勵發放完畢。屆時,礦工收入只能依賴於從消費者處獲得的手續費(記賬費)。比特幣挖礦獎勵的具體公式如下:

21萬*50*0.5^0+21萬*50*0.5^1+21萬*50*0.5^2+…+21萬*50*0.5^n = 2100萬

如何為區塊鏈項目設計token機制

如何為區塊鏈項目設計token機制

設計公鏈總量有上限的token時一共有4個可調整的關鍵參數:

(1)token總量

(2)投資人、團隊、基金會、礦工等利益相關群體的分配比例

(3)每個塊由系統獎勵的數量

(4)指數衰減參數(衰減間隔,衰減係數)

token獎勵釋放公式如下:

x*a*b^0+x*a*b^1+x*a*b^2+…+x*a*b^n = y

其中,

x為獎勵衰減的塊間隔

a為每個塊的初始獎勵

b為衰減係數

y為token總量

· token總量無上限(通脹模型)

目前能夠或者有潛力形成應用生態的主流公鏈,比如ETH、EOS,均為有一定通脹率的公鏈體系。

在一開始,創始團隊會在代碼中利用出塊獎勵數設置一定的通脹率,使得系統能夠自動發行token。當總量無上限體系與PoW共識機制結合時,由於挖礦的硬件門檻較高,阻止了個人參與新發行token的分配,使得不承擔礦工角色的普通持幣人權利被持續稀釋。當總量無上限體系與PoS或DPoS共識機制結合時,新發行的token會直接或間接分配給現有的持幣人,因此可以消除token長期稀釋給幣價帶來的負面影響。

此外,基於PoW和PoS的新發行token分配是完全基於代碼的客觀分發機制,而DPoS引入了主觀分發方式,即被普通持幣人授權的礦工/代表人(相當於公司董事會),可能擁有分配新發行token的權利,或是被授予與普通持幣人比更高的新token分配比例。

以EOS為例:

EOS初始總量為10億個,有ICO,10%歸開發團隊,90%歸ICO投資者所有。系統的年通脹率為5%,其中超級節點(礦工/代理人)獎勵1%,剩下的4%由官方創始團隊管理,用於後續的建設。

以ETH為例:

ETH初始總量約為7200萬個(ICO時募集資金未設置硬頂,募到多少BTC就發行多少ETH),有ICO,16.53%歸以太坊基金會,83.47%歸ICO投資者所有。採用PoW挖礦,每個塊獎勵5ETH,每天出塊約5400個,每天獎勵約27000ETH,所有新發行的ETH100%獎勵給礦工。

如何為區塊鏈項目設計token機制

如何為區塊鏈項目設計token機制

設計公鏈總量無上限的token時一共有4個可調整的關鍵參數:

(1)token初始總量

(2)投資人、團隊、基金會、礦工等利益相關群體的分配比例

(3)每個塊由系統獎勵的數量/通脹率

(4)由於通脹而新發行的token獎勵給礦工和其他利益相關方的比例

· token總量上限+總量無上限結合

有些幣會採取混合挖礦的方式來發行新token,並獎勵給礦工或持有人,最典型的混合挖礦案例為同時採取PoW+PoS共識的點點幣(Peercoin)。

在混合挖礦體系中,新token的產出來自兩方面,一方面是類似比特幣的模式(也可以設計成無總量上限的模式,這樣PoW+PoS結合就是雙重通脹系統),這部分token總量有限,隨著塊高增加,新發行的token數減少,直至到達上限,另一方面採取PoS模式,新發行的token可以與持幣人所持幣量有關,也可以與幣齡有關,比如點點幣即根據用戶的持幣量和幣齡將挖礦獎勵設置為1%,即點點幣在PoS下的這部分幣每年有1%的通脹率。

· 穩定幣(雙token機制)

在現代貨幣理論中,貨幣被認為是商品交換的媒介或是價值貯藏的手段,在區塊鏈世界中,只有價格穩定的token才可被當作體系內的"貨幣"來使用。因此,一部分公鏈除了設計代表區塊鏈系統所有權且具備激勵特性的token外,還設計有價格穩定的token作為生態內的"貨幣"來使用,形成了雙token的設計模式。在這個過程中,可以通過:(1)發行借據錨定美元等穩定資產(2)以其它token作為基礎資產抵押(3)算法央行 這三種方式實現token的穩定性,較具代表性的穩定幣有Tether、Steem Dollars(SBD)等。在Steem區塊鏈中,開發者設計了股份幣SP/Steem,用來進行社區激勵,併發行了可被視作可轉換票據的債務工具SBD,通過錨定美元來實現央行的職能。

對於採取通脹模型發行token的區塊鏈項目來說,其具備成為穩定幣的潛力,並可通過調節"利率"大小(塊獎勵數)和公開市場操作(比如回購)來調節token供需。但是,如果一開始即利用調節供需的方式將token設計成穩定幣,又會因為缺乏升值前景而面臨社區激勵不足的困境,因此,現階段大部分採用通脹模型發行token的項目並沒有採取任何措施去調節token供需,也並沒有嘗試保持token購買力的穩定,當所有權(升值性)與功能(流動性)無法在同一token上體現時,大多項目選擇實現token的升值性(商品/股份),並另外引入穩定幣(貨幣),來形成雙token的生態模型。

沒有設計穩定幣的公鏈,長久來看,由於只擁有"所有權",並不擁有自己的"貨幣",因此無法自成王國。如果把公鏈看作一個國家,一個新的國家立國,應當如何吸引當地人使用本國發行的貨幣而不是美元來作為價值中介?

未來,一個真正良性的區塊鏈項目生態體系,必然會像國家一樣發行穩定幣作為內生貨幣來使用,體系內參與工作的人通過付出勞動時間來賺取穩定貨幣。

2. 應用型token的設計方法

·

token總量有上限

應用型token的設計普遍採取積分+股份相結合的形式,可以完全把token看作項目所有權的代表。

應用型token總量固定,一方面,類似積分的特性,許多團隊許諾token持有者可以享受使用token換取某種服務或抵扣某種費用的權利,比如某些交易所提出的token抵扣交易手續費等,此外,團隊還可以制定運營方案,利用積分發放的方式來免費發放token,以此提升社區活躍度。另一方面,因為token具備股份特性,使得token的持有者可以通過項目團隊主導的token分紅、token回購銷燬等方式來享有項目發展的紅利。

在為應用設計token時,要注意應用的市值通常較小,大部分市值可能落在1億-100億之間,因此,應用型token的發行數量不宜超過100億,應根據估值將總幣量設定在1000萬-100億之間,以便以法幣計價時,每個幣的價格在0.01-1000元之間,有利於投資者間的溝通和交易。

以BNB(幣安幣)為例:

BNB總量被限定為2億個,50%歸ICO投資人所有,40%歸團隊,剩下10%歸私募投資人所有。持有BNB的用戶,在幣安平臺上交易,在前5年可以享有逐年遞減的手續費折扣優惠。此外,項目團隊會在每季度拿出當季淨利潤的20%用於回購BNB,並將回購來的BNB銷燬,直至所有BNB總量為1億個為止。

設計應用總量有上限的token時一共有4個可調整的關鍵參數:

(1)token總量

(2)投資人、團隊、基金會、礦工等利益相關群體的分配比例

(3)積分運營方案:運營活動中token的免費發放/使用系統時實行費用抵扣

(4)股份分紅方案:將淨利潤用於回購token再銷燬/將淨利潤按照持幣比例直接分配給持幣人(淨利潤通常為另一種token,比如BTC、ETH等)

· token總量無上限(股份增發)

無論是現實中的公司,還是區塊鏈項目,都可能存在再融資的需求,這時可能面臨配股、增發或是發行可轉債等情景。

由於應用型token基於公鏈創建,所有特性受制於公鏈所能提供的功能。比如在公鏈項目Waves中,提供了資產增發的選項,基於Waves發行的應用型token,均可實現token增發的功能。

3. 總結

公鏈的token經濟模型設計較為複雜,目前大部分區塊鏈項目所採取的token設計方式也並非最完美的方案,公有區塊鏈項目通常野心勃勃,試圖建造一個自成體系的生態王國,而自身發行的token,則是這種體系下的"法定貨幣",項目開發者嘗試解決許多在現實經濟體系下仍未完美解決的問題,儘管技術是如此重要,但是經濟模型的完備與否將對區塊鏈項目的長久發展產生影響。

現階段,採用發行token+穩定幣的方式比單純總量有上限的發行方式更具優勢,這種方式發行的雙token更接近"股份+貨幣"而非"商品",有利於生態體系的建立,而token在後續分發機制下的持續分配,也代表著項目對於激發各利益群體參與項目積極性的嘗試,如何權衡各方利益,也是各區塊鏈項目對人性中共識的探索。

相比之下,應用型token可以被直接視作股份,設計者們可以直接根據現實中公司股份的發行方式來設計token,使用證券特性更為完備的公鏈來發行股份token,更利於項目長足地發展。歷史上許多有名的公鏈項目,例如Nxt、Peercoin和Waves等,都曾嘗試以金融資產的發行為切入點,來為應用型項目提供底層證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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