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按勞動法購買社保和籤勞動合同,我可以隨時離職嗎?為什麼?

大浪淘米


我說你聽,每天學一點勞動法

你可以通知單位,明確你辭職的理由,然後隨時辭職。

在職期間提出辭職,今後才可能有機會向單位主張經濟補償金;先離開單位後通知單位辭職,你想主張經濟補償金的可能性就不大了。除非單位存在以暴力、威脅等強迫勞動的行為,或者單位存在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行為。

任性辭職,可能影響自己的合法權益。經濟補償金也是法定權益,只要符合條件,就是員工應得的利益,不能輕易丟棄。


吳律師說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規定: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並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構成違法!

因此,公司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且在入職次月起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均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違法行為。超過兩個月以上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事實勞動關係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一年內未補籤勞動合同的,勞動都可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單位未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可依法要求單位補繳;也可以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以未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而提出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單位支付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並補繳從入職起的社會保險。如果入職在一年內且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又倍工資的賠償。


悠閒職說


員工可以隨時被迫離職的情形有哪些?

這裡只說三種比較常見的情形,基本上大部分員工都遇到過。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比如無故放假、單方面調崗等等,其實都可能屬於這種,不過這一類對證據的要求比較高,因此很員工也很難利用上這一條。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這個比較容易理解,一種是拖延發放工資,正常來說,超過30天以上還未發放工資的,就屬於未及時發放工資;另外一種是剋扣工資,比如罰款、無正當理由的減少工資,這些都屬於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這個不用多說了,就是公司未給員工繳納社保或未足額繳納社保。

公司未購買社保、未籤勞動合同,我們如何隨時離職?

很明顯,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不屬於員工可以隨時被迫離職的情形,原則上口頭達成的勞動合同也是有效的。但你的公司沒有依法購買社會保險,這就屬於被迫離職的情形,我們就可以利用這一條申請被迫離職,但要注意的關鍵點如下:

一、因為沒有勞動合同,所以我們一定要收集到其他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工資發放記錄、工作記錄等等。這點非常重要。

二、一定要發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函給公司,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通知,而且郵寄封面一定要寫明郵寄的內容,並且內容裡要寫清楚是因為公司為依法購買社保,估計自己被迫解除勞動關係,並且要求公司依法支付被迫離職的經濟補償金,並要求公司 依法補繳社保。

記住,這種情況下被迫離職,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以公司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是可以同時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不過公司肯定不會主動支付給你,還是得靠拿上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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