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临澧县城5月1日正式开始停车收费,你想知道的、最权威的信息全在这里

备受大家关注的

临澧县城区停车收费信息

终于有了确切消息

你们想知道的

地点、时段

分区和收费标准等问题

统统给你们最权威的解答

官宣:临澧县城5月1日正式开始停车收费,你想知道的、最权威的信息全在这里

关于对县城区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的

公 告

为充分合理利用我县城区公共停车泊位资源,提高停车泊位的周转使用率,有效缓解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交通拥堵,影响市容市貌等问题,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即将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时间

拟定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

二、收费地点

县城人民街、老正街、迎宾路、安福路、泉坪路、滨河路、青年路、九龙路、兴隆路、朝阳路划有停车泊位的公共区域。其它地点,将根据县城区停车泊位设置和交通实际情况分期逐步推行。

三、收费时段

5月1日-9月30日为每日8:00-21:00;10月1日-4月30日为8:00-20:00,其余时段不收费。

四、免费车辆

对即停即走(30分钟以内)车辆,无人值守时段停放的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车、电力抢修车、殡葬车、银行运钞车、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及交通事故处理期间的机动车辆一律免予收费。

五、特别提示

机动车驾驶员应听从收费管理公司安排的收费管理人员指挥调度,根据划定区域及车位按照规定方向依次停放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对违规停放的车辆,县交警大队及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对拒不接受收费管理人员的现场劝导和管理、拒不缴纳停车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并公开曝光;采取辱骂、威胁、殴打等行为的,县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

临澧县公安局

临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临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临澧县自然资源局

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

临澧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说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发改部门文件精神,现将城区道路泊位收费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费范围

县城区北至环城路、西至火车站、南至滨河路、东至创业大道区域内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可以确权的建筑退让部分和其它公共场地泊位。分为一类区和二类区,目前仅对一类区实行收费管理,收费车位数约2000个。主要包括:人民路、老正街、迎宾路、安福路、泉坪路、滨河路、青年路、九龙路、兴隆街、朝阳路等路段已施划并编号的车位。其余为二类区,收费时间另行确定。

二、收费标准

1.一类区:第1、2小时每车每小时4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从第3小时起按半小时计费,每车每半小时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大型车辆按所占停车泊位数收取;

2.二类区:第1、2小时每车每小时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从第3小时起按半小时计费,每车每半小时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大型车辆按所占停车泊位数收取;

3.收费时段:5月1日-9月30日为8:00-21:00;10月1日-4月30日为8:00-20:00,其余时段不收费。

4.减免规定:对即停即走(30分钟以内)车辆,无人值守时段停放的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车、电力抢修车、殡葬车、银行运钞车、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及交通事故处理期间的机动车辆一律免予收费。

三、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2013年第265号),《湖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25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17〕号),临发改函〔2020〕3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及文件。

【来源:临澧融媒】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