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

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縣(市)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市直相關部門:

為進一步落實落靠疫情“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各項措施,在嚴格執行齊齊哈爾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第15號公告基礎上,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現就“嚴密部署、嚴加防控、嚴實責任、嚴肅紀律”相關要求緊急通知如下:

一、嚴禁各級各類旅行社和景區組織旅遊團組、單散個人跨省跨市旅遊活動,嚴禁接待省外市外旅遊團組、單散遊客。各級旅遊部門要強化旅行社和景區的監督管理,違規的一律依法追究責任。

二、各級醫療機構、學校、養老機構、監所要加強疫情防控工作,以鐵一般的紀律嚴格杜絕重點場所發生感染。養老機構、監所等重點場所繼續實行封閉管理,醫療機構要嚴格管理,一律禁止各種探視活動。凡發生感染的,相關責任人員一律就地撤免職,對分管縣級領導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對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將根據情節輕重進行問責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責任。

三、“兩站一場”、各級各類卡口、小區要加強管控和識別,對省內地區(哈爾濱市、牡丹江市、綏芬河市、肇州縣、望奎縣、綏稜縣)已採集“市內碼”的人員,一律按紅碼管理,嚴禁進入我市及我市的各類場所、小區、賓館。省內中風險地區來齊的綠碼人員一律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或持出發地5天內核酸、抗體檢測呈陰性證明。

四、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監所、學校涉及的所有人員一律禁止離開市域。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確需離開市域的,必須經單位批准,回齊後一律集中隔離14天,並進行兩次核酸和一次抗體檢測(費用自理),無異常方可返崗。

五、“五一”期間,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各類公職人員嚴禁聚集聚餐聚會。

六、“五一”期間,承擔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任務的各類人員暫停休假,領導幹部率先垂範。防控人員必須堅持在崗值守,應急處置人員必須時刻做好應急準備。

七、“五一”期間,各級防控指揮部要持續組織開展疫情防控風險排查和防控措施落實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隱患督促其立即整改,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落細,精準高效。對執行疫情防控要求和落實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嚴肅追責問責。


齊齊哈爾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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