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長】那個被“拒之門外”的迷途少年

作者:胡海玲(漣水金城外國語學校法治副校長、漣水縣檢察院副檢察長)

面對錯綜複雜的社會,學校就像一把能御風雨的保護傘,保護著未成年的孩子免受社會不良風氣、不良人員的滋擾,呵護著他們的小世界。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教育教育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指出義務教育事關少年兒童健康成長,事關國家發展,事關民族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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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隨著城市化進程不斷加速,留守現象日益突出,隨之而來的輟學問題也日趨嚴峻。一些未成年人或因品行缺點被學校開除、勒令退學,或自己厭學而自動輟學。這些心智未熟的孩子,一旦離開學校步入社會,很容易受外界不良因素影響誤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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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檢察官,學校已經重新接納了小爽(化名),今後我們一定會配合學校共同教育好孩子的……”3月30日,學校復課開學的第一天,我接到了李爽父親的感謝電話。此時,我很欣慰,司法很精密,在嚴格依法辦理的同時,我們的善意也可抵達,在辦案中也可以維護未成年合法權益,讓檢察溫度暖化迷途少年,幫助其重走陽光路。

就在一個多月前,李爽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我院審查起訴,在我依法對李爽進行訊問的時候,他懊悔不已地對我說:“檢察官阿姨,我真的知道錯了,我的行為給別人帶來了傷害,我自己也受到了懲罰,現在學校已經不要我了,在被學校勸退之後我每天都在家反省自己……”。細細詢問後,李爽告訴我,他所就讀的中學知道他因涉嫌犯罪受到追究,便將其勸退,但承諾為他保留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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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阿姨,我還能去上學嗎?”李爽抬起頭,呆呆地看著我。看著他沮喪的神情,我一時不知如何安慰。

我深知作為一名必須接受且未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應當得到維護,但因當時其刑事案件尚未處理完畢,我也就沒有立即答覆他,只是叮囑他回去好好學習法律知識,深刻反省自己的行為,真心悔過。

2月26日,鑑於李爽犯罪情節輕微、犯罪時尚未成年人、具有坦白情節,並已取得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諒解,我院決定對李爽作相對不起訴處理。在宣佈不起訴決定時,我又對李爽及其父母進行了訓誡,告訴他們即使生活如海洶湧,但只要步入正道、努力上進,所有的坎坷終成坦途。最後,我向他們承諾幫助李爽重返校園,希望他能珍惜機會,認真向上,並叮囑李爽的父母配合學校,共同教育好孩子。訓誡結束後,我立即與李爽所在學校進行了電話溝通,告知不起訴決定,希望學校能夠重新接納像李爽這樣誤入歧途的孩子,耐心幫助、悉心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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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我們發現除了李爽以外,還有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存在被勸退的現象。2月28日,我們向漣水縣教體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該局督促該中學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對品行有缺點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同時做好控輟保學工作,杜絕限制或者變相剝奪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的現象,切實保障國家義務教育制度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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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檢察建議後,漣水縣教體局立即聯繫李爽原來就讀的中學,做好李爽的返校就讀工作,安排專人就李爽後期的教育問題與李爽的家長進行了有效溝通,並就全縣輟學學生問題進行了排查、勸返。

(文中李爽為化名)

圖片:來自網絡,與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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