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檢察院聯合六家單位出臺《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細則(試行)》

來源:廣西檢察院


近日,自治區檢察院聯合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國家安全廳、自治區司法廳、自治區財政廳、廣西海警局六家單位出臺《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切實統一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外部合力、有效規範辦案銜接、增強辦案質效。

自治區檢察院聯合六家單位出臺《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細則(試行)》


自治區檢察院聯合六家單位出臺《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細則(試行)》


《細則》擴充了會簽單位範圍。《細則》在“兩高三部”《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的基礎上,成功將自治區財政廳和廣西海警局納入會籤範圍,進一步擴充了認罪認罰案件適用範圍,提升了全區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經費保障水平,有力規範了認罪認罰案件各環節辦案要求,最大化凝聚了外部合力,形成了多元驅動、齊頭並進的良好工作格局。


《細則》強化了值班律師保障。《細則》專設值班律師保障及職責一章,專門就值班律師場地和經費保障等作出具體規定,細化值班律師派駐管理、履職方式、權利救濟等流程,並通過邀請到場參加訊問等方式著重強化值班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閱卷等權利的保障,確保值班律師在充分了解案情和聽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見的基礎上更好履職,增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和量刑協商結果的穩定性。


《細則》明確了從寬量刑幅度。《細則》創造性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羈押期間的現實表現納入量刑參考,並明確規定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及時性、穩定性、對案件偵破價值、在看守所現實表現等情況實行階梯式分級從寬量刑,按照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一審審判階段的認罪認罰態度差異,在法定幅度範圍內分別予以最高減少基準刑30%、20%和10%的從寬量刑幅度。


《細則》規範了辦案銜接標準。《細則》明確公檢法各家在辦案過程中應堅持證據裁判原則和法定證明標準,防止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而降低證據要求和證明標準。要求各地看守所積極探索採用預約提審、建立候審制度等方式改進提押還押工作模式,為認罪認罰案件批量提審、批量簽署具結書和快速辦理創造條件。強調在不拖延案件辦理的前提下,對認罪認罰案件應儘量相對集中辦理,並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看守所和律師事務所積極推行“三方視頻”遠程提訊系統與遠程開庭系統的建設和應用,推進法律文書電子簽章,委託送達法律文書做法,提高司法效能,減少司法成本。


《細則》統一了辦案文書格式。會籤各家根據工作職責和各環節具體辦案要求,統一制定了認罪認罰案件辦案文書格式,並作為《細則》的附件一併印發。辦案文書格式聚焦文書精簡和說理要求,專門針對速裁程序案件製作表格式判決書模板、對簡易程序案件製作菜單式審查報告模板,並新增量刑建議計算表,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師和法官直觀展示檢察機關量刑計算過程,增強量刑建議公開度、透明度和規範化。


《細則》探索了特色辦案機制。《細則》立足認罪認罰案件辦案要求和廣西司法工作實際,專門就“一站式”辦案、刑拘直訴、量刑協商、被害人司法救助等作出具體規定,切實保障案件當事人合法權益,著力提升辦案質效,促進更好發揮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化解社會矛盾、消弭社會戾氣等方面的作用,著力提升司法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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