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發佈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餐飲食品安全工作指導意見 梳理明確了51個關鍵要素

通訊員 任麗君 記者 劉文思 報道

晨報淄博4月18日訊

隨著各級各類學校2020年春季學期逐步陸續開學,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事件的防控和應對能力,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淄博市市場監管局出臺了《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餐飲食品安全工作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為學校食堂、監管人員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開學復課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提供了依據,梳理明確了51個關鍵要素。

《指導意見》從落實學校主體責任、強化學校的管理責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隱患、強化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4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融合國家總局學校食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26項檢查參考要點、開學條件核查方案中餐飲管理項目的13項內容和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公安部3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詳細的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餐飲食品安全檢查表,梳理明確了51個關鍵要素,作為下一步食品安全學校周自查、屬地季度檢查、市級飛行、督導檢查的重點項目內容。

《指導意見》要求各區縣市場監管局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進一步強化學校食堂日常監管,增加檢查頻次,明確駐校監管人員職責,確保一日三餐到崗到位;進一步加大對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周邊食品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和問題,要及時列出清單,督促整改到位;涉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的行為,要依法從嚴從快從重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