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情形下最低刑責年齡擬個別下調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10月12日舉行記者會,介紹常委會立法工作情況。

  據悉,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十二次委員長會議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10月13日至17日在北京舉行。

  工作

  研究制止餐飲浪費專項立法

  臧鐵偉介紹,委員長會議建議,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專利法修正案草案、生物安全法草案、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出口管制法草案、國旗法修正草案、國徽法修正草案、長江保護法草案、退役軍人保障法草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行政處罰法修訂草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修正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的議案;審議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的議案;審議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國防法修訂草案的議案;審議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海警法草案的議案等。

  臧鐵偉在記者會上透露,立法工作專班正在認真研究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立法中的浪費標準、法律執行等具體問題。

  臧鐵偉介紹,就制止餐飲浪費專項立法,法工委開展了多方面工作:成立立法工作專班,加快推進專項立法;認真開展相關立法研究,系統梳理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國外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立法工作提供依據和借鑑參考;積極開展立法調研,召開座談會聽取中央有關部門單位、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行業協會、企業對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立法的意見建議,書面徵求9個基層立法聯繫點意見,赴政法院校進行調研;著手起草法律草案,並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做好與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的銜接;加強工作溝通聯繫,與中央有關部門單位共同研究做好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立法工作;加強對地方立法工作的聯繫和指導,在工作層面同擬開展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地方立法的地方人大保持密切溝通交流。

  “目前,對於浪費標準、法律執行等具體問題,立法工作專班都在認真研究中。”臧鐵偉說,立法工作機構將在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把相關規範制定完善好,並推動相關法律儘快出臺,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在全社會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氛圍提供法治保障。

  此外,在完善食品藥品監管瀆職犯罪規定方面,主要是建議進一步調整處罰範圍,完善有關情形表述。草案擬採納有關意見,對構成犯罪的條件、有關瀆職情形規定和表述等作出修改完善。

  新法

  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即將亮相

  為及時回應廣大人民群眾的呼聲和期待,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會同中央網信辦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基礎上,起草了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並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臧鐵偉表示,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堅持從我國實際出發,深入總結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標準的實施經驗,並充分借鑑有關國際組織和國家、地區的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準則、指導原則和法規,建立健全適應我國個人信息保護需要的法律制度。

  臧鐵偉介紹,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將進一步明確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應遵循的原則,完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保障個人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的各項權利,強化個人信息處理者的義務,明確個人信息保護的監管職責,並設置嚴格的法律責任。

  “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制定,將進一步增強法律規範的系統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形成更加完備的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臧鐵偉說。

  完善

  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

  臧鐵偉介紹,2019年10月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和2020年6月第二十次會議對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

  他說,根據各方面意見,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三次審議稿主要作了以下修改完善:

  一是進一步加強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保障未成年人安全等方面的監護職責;二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加有關規定;三是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保護,強化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保護責任;四是明確人民檢察院的監督職責,強化司法機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職責;五是對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法律責任等作出完善。

  臧鐵偉還介紹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審議稿的相關情況。

  6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對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會後,在中國人大網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其間共收到65080位公眾提出的137544條意見。

  他透露,在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方面,主要意見是加大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懲治,更好保護未成年人。“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擬吸收這方面的意見,對姦淫幼女、猥褻兒童,以及特殊職責人員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規定作出修改完善。”

  答疑

  調低刑責年齡要“兩條腿走路”

  現場有記者提問,未成年人刑責年齡是否將作調整?有公眾呼籲要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也有人表示應“惡意補足年齡”,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如何回應?

  臧鐵偉說,近年來低齡未成年人實施嚴重犯罪的案件時有發生,引發社會關注。“8月份記者會,也有記者朋友提出過類似問題。對這一問題,大家的共識是應當管起來,既是矯正犯罪的需要,也是保護受害人正當訴求和利益的需要。只是如何去管,是降低刑事責任年齡關進監獄,還是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矯治的特點去完善收容教養制度等,大家還有不同的認識和側重點。”

  他說,總體上對犯罪的未成年人,仍應堅持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簡單地“一關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臧鐵偉透露,經會同有關方面反覆研究,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審議稿擬“兩條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另一方面,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在完善專門矯治教育方面做好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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