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冒三丈地去法庭辦離婚,
結果卻笑擁著走出法庭。
←調解前
調解後→
妻子阿美(化名)怎麼也沒有想到,
早上吵得不可開交鬧離婚。
在法官主持調解下,
晚上又高興地和丈夫李剛(化名)一起涮火鍋!
這樣的神逆轉是怎麼發生的呢?
爭吵不休
妻子要求離婚
大清早,法庭門口站在一對夫妻,妻子滿臉怒容,丈夫則眉頭緊皺。承辦法官正想通過交談向二人瞭解情況,原告李剛突然開口:“我不想離婚了......”
法官想著,既然原告都不想離婚了,那這事就好辦了嘛。沒想到,阿美不高興了:“不行,今天這婚必須離!”
通過交談了解到李剛是雲南人,阿美則來自貴州。9年前,阿美與李剛經人介紹認識,交往一個多月後,倆人就登記結婚,目前已育有兩個可愛的女兒,大女兒8歲,小女兒3歲。兩人感情一直很好,這次鬧離婚,只因為一件小事,前段時間因弟弟需要照顧,阿美獨自去了外省一趟,知道這件事後的李剛認為阿美隱瞞此事不與其商量,留下2個年幼的女兒在家,一氣之下動了離婚的念頭。
沒成想,起訴之後後悔不想離婚了,但卻把阿美惹急了。
阿美:“今天這婚必須離,離了我明天就到外省打工去”
李剛:“你還要走?你還要走,那就離!”
還有感情
法官進行調解
眼見著倆人爭吵了起來,經手過不少離婚案件的法官,顯得十分冷靜,雙方當事人對婚姻家庭關係並無爭議,也未能提交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無法修復。在法官看來,倆人都沒有真的想要離婚,只是一時衝動,現在缺的是一個“臺階”。
李剛、阿美仍在你一句我一句地爭吵,誰也不讓著誰,這樣下去,怕是真要吵散了。法官及時阻止,向李剛說道“我覺得阿美不是一定要離這婚,不過是想您表一個態”。“今天離不離婚,我明天都要走”阿美還在氣頭上,李剛遲遲不開竅,這讓法官有些著急了,如果誰都不低頭,這該如何收場呢?
情況反轉
丈夫突然示好
法官正在思考著怎麼調解,李剛突然開口:“你明天走,我就立馬買票跟著你去”。和好是意料之中,但這突如其來的“狗糧”,還是讓法官猝不及防.....
“你們都好好想想吧。要珍惜曾經擁有的那份甜蜜愛情。”法官留出私人空間讓當事人互相溝通。
半個小時過去了,阿美笑著對法官道:“謝謝法官挽救了我的婚姻,謝謝法官挽救了我的家庭……”說完這話,倆人幸福的笑容映在臉頰。
妻子道歉
今後加強溝通
李剛的示好讓倆人從原本的爭吵,變成了後來的撒嬌、呢喃,倆人和好如初,李剛向法院申請撤回了起訴。
看到這幕,法官接過話茬:“看人要看長處,柴米油鹽的日子哪能不磕磕碰碰?只要雙方珍惜夫妻感情,以家庭、子女的利益為重,做到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謙讓、加強相互之間的溝通,夫妻感情才會長久。”
阿美表示一定認真反思婚姻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溝通改正,並向李剛道歉。臨走時,李剛牽著阿美的手說“我們去吃火鍋吧”。
“婚姻比談戀愛時多了許多責任,倆人應該相互體諒、相互扶持,一起將家庭維持下去。”見夫妻倆牽手離開法庭,法官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她說,那也是她最幸福的時刻。
事實上,離婚案件有些當事人並不都是因為感情破裂等原因而引發的,有的人是因一時衝動。如果一判了之,則會引起不良的社會效果,這就需要法官洞察夫妻雙方的真實想法。
來源:富源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