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期,有沒有出現過“宦官干政”的局面?為什麼?

正如《明史》中所言:“蓋明世宦官出使、專征、監軍、分鎮、刺臣民隱事諸大權,皆自永樂間始。”

縱觀歷朝歷代,宦官專權幾乎都是存在的,最嚴重的莫過於東漢、唐代、明朝三個朝代。東漢以十常侍之亂出名;唐代有李輔國、仇士良;明代則有王振、劉瑾、九千歲魏忠賢等禍國殃民,就連歷史上唯一的閹黨集團——魏忠賢為首的閹黨集團,也是出自明朝。

清朝時期,有沒有出現過“宦官干政”的局面?為什麼?

種種可見,宦官干政幾乎成了君主體制下的一個代表性特徵,幾乎沒有一個朝代能夠安然逃過這個特徵。但也不是沒有,清朝便是歷史上大一統國家中唯一一個沒有被官宦惹出紛爭的朝代。那麼清朝為何對宦官會防範得這麼好呢?這應得歸功於清朝統治者應該的防控措施。

限制太監人數,防止太監集團的形成

在清朝入關之前,滿族的王族中並沒有使用太監的習慣,是在建立皇朝之後,清朝才決定沿用前朝的太監製度。但在沿用之前,清朝的統治者也深深體會到了前朝歷史中的一個個血淋淋教訓,故而他們不敢重用太監。

前朝時,皇宮之所以能夠成為太監的天下,就是因為基數過大。面積不大的紫禁城裡卻有著超過兩萬名的太監,若是這些太監結成黨羽,即便是不與大臣勾結,太監本身就能夠成為一股十分恐怖的力量了。

因此有著前車之鑑的清朝在這方面自然十分注意,有人數的限制,即便太監中有野心之輩也無法掀不起什麼大浪來。

在人數的編制上,相比明朝數萬人太監的規模,清朝的太監數量就是一個很小的數目了。乾隆十六年時,乾隆帝將太監人數規定在3300人,此後幾朝的太監人數也都始終沒有超過這個數。同治十三年時,宮內外的太監不過是1596人,而光緒末年,宮內外所有的太監也就200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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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皇帝對於太監的“人身自由”也是進行了很大的限制。太監只能夠在宮中行走,根本就沒有前朝的自由,同時太監和大臣之間的交往也基本都被限制了,女的就是最大可能的限制太監把持朝政。

從順治時期開始,清朝還制定了一些對太監行為過失的懲罰規定,而後經過了康熙到道光年間的近200年發展,最終形成了一整套專門針對太監的“處分則例”和“治罪條例”。

這些條例的種類名目繁多,且範圍極其廣泛,各個條例都極盡具體規定。若是一個稍不注意,就極為容易觸犯相關的規定,遭受處罰。

立下制度,根本保障

除了人數限制和嚴格的處罰之外,清朝對於宦官的制度也做了很大的改變。

歷代的宦官攬權都離不開制度保障,明代時有太監秉筆,即是能夠幫皇帝在公文上批紅;太監能掌握東廠、西廠等,負責監督百官;此外,太監還負責外出的監軍、監稅、監礦等。

清朝時期,有沒有出現過“宦官干政”的局面?為什麼?

在漢唐時期,制度甚至還允許太監出任中央和地方官職,乃至領兵打仗和封侯拜將等,十分容易導致太監亂政。

清朝為了吸取歷史的教訓,於是早早就樹起了禁止太監干政的鐵牌——太監不得擔任外朝的官職,也不得插手政務。

順治二年時,當時的太監首領們還依照按照明朝慣例,每次朝會時還能夠在文武大臣之前行禮。攝政王多爾袞對此十分不滿,於是就下令“嗣後內監人員不許朝參,亦不必排列伺候”,當下就剝奪了太監參與朝會的權利。

順治十年,隨著宮內事務的繁雜,順治帝還特意設立了太監衙門——十三衙門。這十三個衙門的首領太監可謂是位高權重,其中乾清宮的執事官稱為“都管中堂大人”,其地位更是與內三院大學士相同,其他的各監掌監太監則是稱為“部堂大人”,地位相當於尚書、侍郎。

但為了防止太監勢力的膨脹,同年,順治帝還頒佈上諭規定:“凡系內員,非奉差遣,不許擅出皇城;職事之外,不需干涉一事,不許招引外人,不許結交外官,不許使弟侄親戚暗相交結,不許假弟侄等人名字置買田屋,因而把持官府,擾害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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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來,即便十三衙門的太監位高權重,但是其活動範圍、社會關係以及個人財產都被嚴格限制,也是翻不出什麼浪花來的。

各個時期統治者的嚴格把控

到了康熙皇帝時,他更是認為宦官是最下賤的人,如同螻蟻臭蟲一般的存在,於是對太監實行了高壓政策。

乾隆時期,皇帝對宦官的同樣不客氣,在其統治時期,規定了宦官一入宮就要改名,通常是“秦、趙、高”三姓,其目的便是提醒秦朝因趙高而亡的教訓。

到了慈禧掌權的時候,雖然出現了安德海、李蓮英、小德張這樣的大太監,能夠憑著阿諛奉承和媚上欺下得到了慈禧的信任,在宮裡可謂是人人巴結。但是慈禧雖然可以縱容太監搜刮錢財,卻是時刻保持警惕,絕對不讓太監觸及朝政這個底線。

在慈禧臨終時的遺詔中決定立醇親王載灃的兒子溥儀為帝,但彼時的溥儀才剛剛3歲,很是容易為所利用,特別是後宮中這些宦官們。於是慈禧思來想去,再次下遺詔:“太監不得干政”,想要將宦官干政的隱患扼殺在搖籃裡。

清朝時期,有沒有出現過“宦官干政”的局面?為什麼?

小結

太監在歷史上的許多朝代都留下了劣跡,但也並非是因為太監都是野心之輩。歸根究底,宦官干政背後還是在於昏庸無能的帝王。事實證明,若是統治者足夠優秀,太監並沒有辦法成為國家和社會的禍患,因為這些帝王只讓太監做他們該做的事情,無權自然無害了。

作為中國的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也是君主專制體制的頂峰,所謂集歷代“統治智慧”之大成。此時清朝的各種制度已經非常完善了,而太監製度也是君主專制體制的一部分,是君權加強的必然。

參考資料:《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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