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州延續執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中新網南昌4月30日電 (吳鵬泉) 記者30日從江西省發改委獲悉,“江西南大門”、革命老區贛州市延續執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日前,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佈2020年第23號公告:今年底到期的設在西部地區的國家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實施期限;同時,降低享受政策的門檻,將鼓勵類產業項目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限制比例由70%降至60%。江西贛州納入上述政策執行範圍,政策執行期限延續到2030年12月31日。

作為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重要政策措施之一,江西贛州執行西部地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原本於2020年到期。為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助力蘇區振興發展,江西省委省政府全面推動爭取新一輪中央政策支持,2019年11月專門向國務院上報了相關請示。

江西省發改委認真抓好牽頭落實,積極會同財政、稅務等江西省直有關部門和贛州市政府,主動加強與國家部委彙報對接,全力爭取國家支持。

江西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政策的延續,有利於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提振企業投資信心,對於江西決戰決勝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會,縱深推進贛南等原中央蘇區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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