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新時期建築方針,治理“貪大、媚洋、求怪”等建築亂象,
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制定多項內容。嚴格限制超高層建築
嚴禁抄襲、模仿、山寨
《通知》明確了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重點。
超大體量公共建築:
- 各地要把市級超大體量公共建築作為城市重大建築項目進行管理,嚴禁建築抄襲、模仿、山寨行為。
-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的超大體量公共建築設計方案,經審定後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如確有必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複核。其他城市超大體量公共建築設計方案,經審定後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備案。
超高層地標建築:
- 嚴格限制各地盲目規劃建設超高層“摩天樓”,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築,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築。
- 新建100米以上建築應充分論證、集中佈局,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制度,與城市規模、空間尺度相適宜,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 中小城市要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築,縣城住宅要以多層為主。
重點地段建築:
- 各地應加強自然生態、歷史人文、景觀敏感等重點地段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不拆除歷史建築、不拆傳統民居、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砍老樹。
- 對影響重點地段風貌的建築設計方案,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備案;國家級各類保護區及影響區域內、對景觀和風貌產生重大影響的建築設計方案,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如確有必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複核。
探索建立建築設計行業“黑名單"制度
設立城市總建築師
此外,《通知》還就完善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制度、加強責任落實和宣傳引導等方面作出規定。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要點:
- 2020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開展《城市設計管理辦法》落實情況的調研評估。
- 建築設計方案不符合城市定位、規劃、設計要求的,或專家意見分歧較大、公示爭議較大的,不得批准建築設計方案,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 探索建立建築設計行業誠信體系和黑名單制度,加大對建築設計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力度。
- 探索建立城市總建築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