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雷》的是與非

很簡單的一個事,兩撥人互撕。一撥人說《驚雷》俗,另一撥人反駁《驚雷》火。但其實這兩撥人說的是同一件事,《驚雷》既俗又火。

郭德綱曾經很好地論述過類似的話題,“相聲,先搞笑,再談其他”。同樣,歌曲得先火了、被關注了,才有資格被評判是非。

《驚雷》火,無須贅述。《驚雷》俗不俗,我的觀點,很俗。都2020了,還馳騁沙場,弒神殺佛,這已經脫離實際太遠,沒有什麼實踐意義了。有人把這種歌曲和網絡爽文相比,是很恰當的。網絡爽文火不火?非常火,有人靠寫它們年賺上億。但這些爽文能叫文學作品嗎?我覺得不能。

所以,《驚雷》俗並且火著,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事實證明,這種俗就是能貼合現在的更多人的喜好。但說大部分人喜歡的就是好的,這又是不對的。好,應該是一個面向發展的,積極的概念。理想的狀態,當然是把喜歡的和好的合二為一,但這需引導,需要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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