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財產糾紛諮詢分析

首先非常感謝閣下對本團隊的信任與支持,關於您的諮詢,本團隊會通過根據本團隊對中國法律規定的理解和本團隊以往辦理此類案件的專業服務經驗,給您作出相對詞句簡單的分析,以供閣下參考。

本案目的

請求法院支持案涉房屋及首付款是婚姻共同財產。

案情分析

(1)爭議焦點:

1、我方是否有足夠的證據?

2、對方證據是否已經形成證據鏈?

離婚後財產糾紛諮詢分析

(2)焦點分析

法律規定分析 略

因此:

焦點1:

只提交了房產查詢信息,刷卡憑證兩大組證據只能證明房屋所有權屬,但被對方以房產代持答辯。我方若認為是對方房產代持是虛假陳述,應當再提供新的證據。

焦點2、

對方提交的銀行流水是對方最主要證據

法院推斷認為,案涉房屋實際是房產代持。我方認為推斷不成立,主要原因是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準,所有權歸被告沒有問題;且僅憑2012年到2016年的流水,不足以證明購房款是被告女兒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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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建議

迴歸閣下的問題,本團隊建議:

1、 不動產權屬以登記為準,法院憑推斷剝奪原告財產權於法無據,即使存在代持情況,也應當依法判決分割財產權後,利害關係人另訴處理。

2、 被告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是房屋代持,首先沒有代持協議等證據,其次流水與購房時間對不上,金額也對不上,有些轉賬還是非被告女兒轉賬,且不能合理排除其他可能性,例如,被告把現金給到女兒,女兒再轉賬;2012年以前被告就有著較多的存款;女兒轉賬給被告後,被告取現給到女兒等;

3、需要申請審計,審計出女兒給的轉賬是否足夠支付共計10套房的房款(含首付款)

4、需要申請法院調查,調查女兒在轉賬之前(2012年以前)銀行賬戶的存款情況

5、需要補充證據,我方自身收入情況以及財產情況(婚前與婚後),證明原被告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在婚姻存續期間購置夫妻共同財產。

總結:法院沒有查清本案情況,適用法律錯誤,認定事實錯誤,應當上訴。

上述僅為本團隊根據委託人提供之現有證據資料所作出之個人意見,鑑於司法實踐和法律理論分析存在差異,不作為本團隊之訴訟承諾,僅供閣下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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