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在校大學生非法放貸 安慶一“套路貸”團伙14人獲刑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安慶市宜秀法院對在押被告人通過視頻連線安慶市看守所實現遠程宣判的方式,對被告人倪某某等14人“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倪某某等14人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分別判處十五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十萬元至一萬元不等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倪某某、韓某某、王某某自2017 年6 月起共同從事非法放貸活動。被告人李某某、榮某自2017 年3、4 月起糾集洪某、元某、黃某共同從事非法放貸活動。2017 年8 月,李某某在合肥市經開區某寫字間以洪某為法人代表註冊“合肥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但公司未實際開展經營範圍所涉各項業務。

自2017 年9 月至2018 年3、4 月期間,被告人倪某某、李某某糾集被告人金某等人共同採取“套路貸”手段針對在校大學生從事非法放貸活動。涉案36 名被害人有28 名借款時系在讀大學生、5名系剛畢業大學生、3 名系社會成年人(借款時剛滿十八週歲),涉及區域包括安徽10 個地級市及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河南省。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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