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零添加”?廠家被告了

近年來

一些牛奶廠家

為吸引消費者的眼球

炒作甚至虛假宣傳“零添加”概念

北京一位消費者較起了真

把商家告上了法院

牛奶“零添加”?廠家被告了

事情還得從2019年6月26日說起。那天,北京消費者白小姐通過淘寶平臺花55元在“弗裡生乳牛官方店”購買了1件“弗裡生乳牛荷蘭斯坦菲仕蘭子母牛奶巧克力奶(243ml*10瓶包)”。

牛奶“零添加”?廠家被告了

網店宣傳截圖

白小姐收到貨後發現,產品的包裝非常簡陋,也並非荷蘭斯坦菲仕蘭公司產品。更讓她氣憤的是,網站店鋪宣傳“產品無食品添加劑”,而實物外包裝上卻明確標註含有多種添加劑。

隨後,白小姐以欺詐為由,將弗裡生(天津)乳製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請求法院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判令弗裡生公司退還購物款55元,並支付賠償金500元。

白小姐向法院提供的涉案產品交易快照顯示的產品信息包括“產品名稱:弗裡生乳牛;原料產地:中國大陸;保質期:8個月”等,其中用較大字體標註“吸收快營養高、無食品添加劑”等字樣。

牛奶“零添加”?廠家被告了

而外包裝顯示產品種類為:調製乳;配料表為:生鮮牛奶(80%)、純淨水、白砂糖、可可粉、食品添加劑(微晶纖維素、卡拉膠、羧甲基纖維素鈉、乳酸鏈球菌素、磷酸三鈉、三氯蔗糖)。

牛奶“零添加”?廠家被告了

外包裝

經法院調查,涉案店鋪對外銷售弗裡生純牛奶及哈密瓜味、香蕉味、草莓味、咖啡味、巧克力味等不同口味牛奶,上述多種牛奶均通過純牛奶的銷售頁面對外進行展示銷售。弗裡生公司表示,涉案店鋪銷售的純牛奶不含添加劑,其他不同口味的牛奶含有相應添加劑。

法院審理認為,弗裡生公司在產品介紹頁面中,以顯著方式宣傳涉案產品無食品添加劑,但原告收貨後發現涉案產品實物外包裝明確標註涉案產品含有多種添加劑,與介紹顯示內容不符,其銷售行為構成了對消費者的欺詐。

2020年1月,北京互聯網法院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作出判決,支持被告白小姐要求弗裡生公司退貨退款並賠償500元的訴訟請求。

4月21日,《中國消費者報》瞭解到,弗裡生公司未提起上訴,判決已經生效。發稿前,記者發現該網店已經下架。

普法小課堂

經營者構成欺詐

消費者可索懲罰性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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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邊靜

編輯/裴瑩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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