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幼兒園到現在沒開學,放假前收的學費能退嗎?

法老紋身社


如果本學期幼兒園不開學的話,提前預收的學費肯定是要退的,很多地方都有規定的。當然這種可能在大多數地區是不會發生的,幼兒園開學在“六一”兒童節前後都會來的。

我們都知道現在幼兒園開學的確有點不合適,至少大多數地區是這樣的,這就會導致一個問題出現:

很多家庭在上個學期就已經交過學費了,有點最近也再催交學費,但家長感覺這明顯吃虧啊,只能上一個多月的課,要教一個學期的費用,很難接受的。而且還有很多家長這個學期不準備將孩子送去幼兒園了,那麼費用該如何處理呢?

實際上,教育部和各個地方都有相應的規定,並不是幼兒園說了算:

1、教育部在4月10日,針對部分幼兒園預收費的行為,專門發了《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學費或者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沒有開學的幼兒園不得提前收費。

2、另外,還有很多地方也出臺了相應的規定,比如山東威海市的相關規定,很多人都說比較合理:

規定所有幼兒園不再收取延期開園期間的保教費,已經收費的要予以退還或者抵扣以後的費用,具體到實際天數。

但是有一點家長要注意了:

如果是因為幼兒自身的問題不能正常入園,那保教費用是不能全額退的。如果整月沒上學,保教費退30%,連續15天以上沒上學可以退15%,少於15天保教費是不退的。

另外,就像很多家長說的一樣,如果開學很遲的話,這個學期不準備送孩子去幼兒園了,怎麼退費呢?

如果直接退園,當月15天以內申請辦完退學手續,可以退保教費的50%,超過15天那就不退費了。

所以,結合教育部和地方的規定,如果你直接退園的話,我認為提前預收的保教費肯定是要全額退的,不過目前幼兒園還沒有全面開學,一旦開學後這些問題都會出來,相信各個地方都會出臺相應的規定,但基於的原則應該是要保護雙方的利益,既要支持家長的合理訴求,也要保護幼兒園的正常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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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學筆談


應該退。


老老畢的號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一個地方宣佈幼兒園的開學時間。個人預判,這一學期的幼兒園,估計是不會開學了——下一學期會不會受到影響,還要根據疫情的進一步發展。

但現在,家長最關心的問題,可能是已經交給幼兒園的各種費用,是否要退還的問題。

早在今年的三月,筆者就寫過一篇文章,談及中小學幼兒園的費用問題,當時就提出:要根據上課時段來退還。

4月23日,成都市教育局已經發布《成都市教育局關於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29號),要求: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幼兒園復學後根據本學期實際教學時長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和伙食費,退費按《市發改委 市教育局 市財政局關於加強成都市幼兒園收費管理的通知》(成發改收費〔2012〕963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這個通知裡面,兩個關鍵詞。一個是關於收費的問題: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這一點,以後將成為常態。

第二個是關於退費問題:幼兒園復學後根據本學期實際教學時長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和伙食費。意思很明確,根據教學時長壽區各種費用。如果這一學期幼兒園不復學,那麼,這一學期的所有費用,都必須退還。如果5月中下旬開學,那麼,就根據教學時長,進行折算退還。

至於其他地區,個人認為,肯定都會陸續出臺類似政策,可以肯定的一點是,一定都會按照教學時長來收費,多收的費用,肯定會退還(當然,也可以充作下階段的學習費用,這需要通過幼兒園和家長雙方的協商來達成)。

總之,退費肯定是明確的,但退多少,要根據什麼時候復學來計算。個人認為,目前的民辦幼兒園,到了生死攸關的時刻,估計這一退費,又會導致一批抗風險能力低的幼兒園關門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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