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底北京零售業門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北京零售業門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12月25日,《北京市塑料汙染治理行動計劃(2020—2025年)》正式發佈。重點對餐飲、外賣平臺、批發零售、電商快遞、住宿會展、農業生產等六大行業,按時間分步驟實施塑料製品使用限制。根據“行動計劃”,到今年(2020年)底,北京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零售業門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範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北京零售業門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12月26日,記者在北京一家大型超市看到,這裡已使用上了可降解塑料袋,根據圖片所示,塑料袋是以澱粉類和樹脂為原料,180-360天可降解為水和二氧化碳。目前,這家超市提供兩種型號的可降解塑料袋,價格分別為每隻7毛錢和1塊錢。

記者在現場看到,不少居民都是自帶購物袋。根據這家超市負責人介紹,使用這種可降解塑料袋後,用量有所減少。但目前超市用於裝生鮮蔬果和一些散裝食品的連卷袋,一方面還沒有可降解的連卷袋,另外市民也確實有需求,所以“行動計劃”目前只是提出鼓勵和探索。

到2020年底北京零售業門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行動計劃”明確,到2023年底,北京市建成區集貿市場塑料購物袋全面實現集中購銷。到2025年底,北京市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備註:建成區範圍包括五環以內區域,郊區新城劃為街道管理的區域,首都國際機場、大興國際機場區域,以及各區根據塑料汙染治理工作實際需要劃定的區域。)

(總檯央視記者 張偉澤 鄧煜洲)


(編輯 吳夢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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