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源頭髮力治理知識產權惡意訴訟

從源頭髮力治理知識產權惡意訴訟

​​反制知識產權惡意訴訟,不能只是末端治理,只有從源頭治理入手,拿出繡花功夫,層層分解,才能形成一個治理的閉環。

來自阿里的調查結果顯示,近年來,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圍繞知識產權的惡意訴訟頻發,惡意權利人為了非法獲利,故意通過虛假陳述、偽造憑證和惡意搶注商標等方式提起訴訟。以阿里為例,僅2017年至2019年,阿里被惡意權利人起訴的案件就達千餘件,有時候一人就對平臺發起上百起訴訟。

隨著知識產權巨大商業價值的日益凸顯,一些嗅到“錢途”的不法行為人,為達到“空手套白狼”的目的,肆意利用現有著作權登記和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等專利中形式審查的漏洞,通過頻頻提起惡意訴訟的方式,幹起非法獲利的勾當。這種披著合法馬甲的惡意訴訟,相比於其他明目張膽的惡意侵權行為,不僅更容易讓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也嚴重干擾了訴訟秩序,並在無形中浪費了有限的司法資源,必須堅決懲治。

知識產權領域惡意訴訟的頻現,既暴露出不法行為人為攫取非法利益的不擇手段,也暴露出當前在反惡意訴訟方面缺乏應有的長效機制。在這種情況下,若要有效遏制知識產權領域的惡意訴訟,顯然不能僅僅依靠司法事後對這種不法行為的嚴懲重罰,還應從源頭髮力,才是上策。

雖然司法是懲治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的有力利器,但司法這種利器作用的充分發揮,始終要以完善的長效機制為保障。否則,就極有可能讓司法對惡意訴訟的懲治陷入被動應付的尷尬。這種事後被動應付的末端治理方式,即使能在一定時間內對惡意訴訟起到震懾作用,卻不能從根本上遏制後繼者的群起效仿,源頭治理的及時補位不可少。

反制知識產權惡意訴訟,不僅關乎司法的權威和公信力,也關乎權利人的切身利益,不能只寄望司法機關的單兵突進,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和權利人的通力合作。對此,必須秉承源頭治理的思維,進一步拓寬治理視野,從多個方面入手,塑造有效的制度治理體系。司法機關在用足用活現有法律和司法政策嚴厲打擊惡意訴訟的同時,還要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就惡意訴訟的事前防範構建起完善而嚴密的制度體系,讓企圖以惡意訴訟來非法獲利的不法行為人,在嚴密的制度約束下,無機可乘。

知識產權領域惡意訴訟不法行為的多發,也反映了當前信用懲戒還未對惡意訴訟不法行為人起到應有震懾作用。有鑑於此,應結合正在推進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將惡意訴訟不法行為人納入誠信建設黑名單,從而以信用懲戒的常態化威懾,在讓不法行為人付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沉重代價的同時,也讓效仿者受到震懾,進而打消通過惡意訴訟來攫取非法利益的歪念。

欲流之遠者,必先浚其泉源。反制知識產權惡意訴訟,不能只是末端治理,只有從源頭治理入手,拿出繡花功夫,層層分解,才能形成一個治理的閉環。唯有如此,遏制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的未來才會更為可期。(張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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