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從安徽安慶市寄了11件貨到廣東東莞,結果由於安慶順豐快遞的原因,導致丟了一件沒有一起發貨,收件人在時效期內簽收了10件貨。由於順豐丟件導致最後一件貨過了時效仍然沒有發給收件人,也沒有聯繫收件人溝通如何處理。
最後由於拖的時間太久,收件人要求發件人退這件貨貨款,順豐寄丟了的這一件貨收件人不要了。期間發件人也通過95338和微信小程序告知順豐客服,這件貨收件人由於過了時效太久,已經不要了。且告知順豐客服次數不低於十次,並要求順豐就這丟失的一件貨與收件人溝通妥善處理。結果安慶順豐在30號找到了這件貨,並在未與發件人和收件人溝通情況下,擅自做了轉寄處理!前面明確多次告知順豐由於過了時效太久,收件人已經不要了。
今天上午又投訴了順豐兩次,到現在順豐還在敷衍,不積極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