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酒:我理直又氣壯,因為我是一種文化!

勸酒:我理直又氣壯,因為我是一種文化!

在線提問:感情深怎麼體現?

一口悶啊!

勸酒:我理直又氣壯,因為我是一種文化!

不久前被朋友安利了一檔叫《朋友請聽好》的綜藝節目,說是綜藝其實並不確切,因為它分為兩個部分:電臺版和視頻版。

電臺版先行,聽眾可以打電話到直播間,與主播們分享自己生活裡的點點滴滴,把許多不能為親朋道的煩惱憂愁透過電波講述給所有收聽廣播的人,在那裡求得一絲慰藉也收穫些許共鳴;視頻版更多元,除了能一窺主播們的日常生活,還會在節目裡分享聽眾來。同樣的傾聽答疑藉由書信的形式總讓人有一種回到“車馬郵件都很慢”的時代錯覺裡。

有多少人藉著節目來一談心裡話,就有多少人藉著節目“一吐(槽)為快”.看過節目不免感慨,果真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而更讓人驚喜的是總有一那麼“奇(葩)”適合你。

最新的一期節目裡,有個朋友讓人印象深刻,他來信吐槽單位的一位大哥,這位大哥有一項無人能及的技能“勸酒”,而且還是中英文夾雜的花式勸酒。

大哥,您與其屈居酒桌勸酒,不如發揮才能來場脫口秀直播,沒準能火出宇宙啊!

無獨有偶,大哥的花式勸酒並不是第一次出現在節目裡,翻閱往期節目,還有一位東北姑娘被“勸酒”折磨的苦不堪言!

勸酒:我理直又氣壯,因為我是一種文化!

東北人的豪爽在全國那是出了名的,但也不知道為啥,總有人把豪爽自動等同於“能喝”!

勸酒:我理直又氣壯,因為我是一種文化!

與節目裡的女孩一樣,作為地道的東北姑娘,小禾也經歷了人生中的“勸酒三連”。

自記事兒起,每逢家庭重大聚會,總有親戚家的叔叔伯伯對小禾說:“咋樣姑娘,叔給你也整點!”

“我那會兒才5歲,整啥整!”每每回憶起被勸酒的經歷小禾都氣的不行。不知道有多少人和小禾一樣,人生中經歷的第一次被勸酒就是來自家裡的親人。

直到現在,每逢年節,小禾還會被親戚勸酒。

“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18歲那年,拿到大學的入取通知書之後父母請家裡的親戚們吃飯,我二叔跟‘著了魔’似的非得讓我跟他喝一杯,還說什麼成年了,以後被勸酒的時候多去了,他那是提前培養我,為我今後在職場應酬打基礎。我呸,我用他給我打基礎啊!”直到現在,小禾提起勸她喝酒的二叔都沒有好臉色,可長大後的小禾不得不承認這位二叔說的一語中的。

到外地上大學的第一年,小禾經歷了一場社團“潛規則”。從小就是文藝骨幹的小禾讀大學時曾加入過學校的勁舞社,因為出色的舞蹈才能無論是校內演出還是校外商演,小禾總佔據第一梯隊的位置,可“意外”也發生在一次商演之後。

演出結束,主辦方非常熱情的邀請學校舞團的成員們一起聚餐。餐會,避免不了的就是喝酒。

由於帶隊的社團幹事酒量不行,便在團隊裡臨時徵集幫他擋酒的人員,一聽小禾來自東北,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小禾拽到了喝酒的“前線”上。小禾多次拒絕說自己不會喝酒,幹事也沒有放過她,還信誓旦旦地“承諾”說,只要小禾把主辦方的領導們喝好了,以後小禾在社團的“晉升”之路他全包了。

雖然喝酒不行,但小禾也沒埋沒東北姑娘“虎”的性子:“不是非得逼我喝嗎,我就端著酒杯去了,然後我就當著社團幹事和主辦發的面把杯子一摔,吼了句‘老孃就不喝,愛咋咋地’!還想潛規則我,腦子抽抽了吧!”

從此以後,小禾再也沒有去過社團,當然,也沒有社團再找過小禾。

小禾第三次被勸酒的經歷發生在職場上。小禾當時供職於一家大型集團旗下的分公司,但由於工作能力不錯,小禾被領導選派到總公司進行培訓。

為了迎接小禾這位新人,有“好客”的同事號召為小禾舉辦 “迎新儀式”,大家一起吃個飯,認識一下。

菜剛上齊,就有一位負責行政的大姐對小禾說:“趁著今天總監也在,小禾,你這位新同事是不是應該敬領導一杯。”

看著全場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小禾抱歉地表示自己真的不會喝酒。可大姐不依不饒:“都這麼大的人了,還有不會喝酒的。你看總監都把酒滿上了,你這不敬一杯,就是不給領導面子啊!”

小禾的火氣一把就上來了,忍不住對大姐說:“姐姐既然說了,那不如讓我們一起敬領導一杯吧!”

“你看你這孩子,我這是讓你敬酒,你扯我幹什麼,我不能喝酒,不能喝!”大姐看向小禾的眼中透著一副“這孩子真不懂事”的樣子。

“姐姐既然自己都不喝,又何必勸我酒呢!”眼看氣氛越來越緊張,還是總監出聲把話題岔了過去。

當晚,小禾的酒是不用喝了,但卻是實打實的得罪了同部門的這位大姐,導致的直接後果便是大姐逢人必說小禾壞話,直到小禾返回分公司。

勸酒:我理直又氣壯,因為我是一種文化!

我們國人,把應酬當成工作的延續,酒桌上的勸酒更是被當成一種文化傳承著。不可否認能喝酒、會喝酒的人在很多場合下總是比不會喝酒的人更受歡迎,但這“喝”是在自願的前提下進行的,而不是被“脅迫”著喝酒。

為了保護更多人不被迫喝酒,我國已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出臺,其中包括:強迫性勸酒;在明知對方不能喝酒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為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回家;未勸阻喝酒之人不要酒後駕車等行為都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勸酒雖說是一種活躍氣氛的形式,但它不應該成為朋友聚會、工作應酬中“綁架”交情與面子的一種手段。其實我們都清楚,感情深不深,絕非是一口乾不幹這麼簡單就能定義的事情。

最後希望所有在酒桌上的“身不由己”今後都能“隨心所欲”。

出品人:xxl/非常狠的老楊

創意提供:xxl/某神秘的夥伴

首席編輯:x/L/路人小張/H

視覺總監:社會我飛哥

設計總監:龍爺

本文章是編輯嘔心瀝血浪費了好多腦細胞寫的,歡迎轉載,但是……若要轉載一定要告訴我一聲哦~不然我可就——生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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