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險企突破車險“報行合一”規定被罰 業內人士:賠付率不夠高

本報記者 冷翠華

於2018年8月開始實施的車險“報行合一”規定,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保險公司是否嚴格按照監管規定落實?近期,監管部門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表明,部分保險公司依然通過各種方式套取費用,以此補貼營銷費用,拓展市場。而有險企內部人士認為,現階段,即使監管機構會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違規補貼營銷費用的現象仍難以消除,隨著車險綜合改革的逐步推進,在監管政策引導、市場發展等多個因素共同作用下,車險賠付率會逐漸上升,費用率逐步下降,市場才會逐漸迴歸理性,這也需要時間。

罰單暴露多項問題

2018年7月銀保監會發布的《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商業車險費率監管有關要求的通知》規定,險企報給銀保監會的手續費用需要與實際使用的費用保持一致,這也就是業內俗稱的車險“報行合一”。

不過,今年4月17日到20日,重慶銀保監局連續開出7張罰單,其中6張劍指保險公司套取費用,其中,多家保險公司車險業務實際費用超過“報行合一”配置的費用。

具體來看,2018年10月8日某大型財險公司重慶分公司與某服務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服務內容包括市場營銷服務、增值服務和技術服務。2019年1月至4月,該險企重慶分公司向某服務公司支付技術服務費95筆,在業務及管理費科目項下“技術服務費”列支,共計1745.60萬元,實際上某服務公司未向該險企重慶分公司提供相關服務。該險企重慶分公司通過這種方式為業務部門及下轄機構處理超“報行合一”配置的費用,套取資金用於車險業務拓展。

同時,2019年1月至4月,上述險企重慶分公司下轄29個業務部門及支公司涉嫌虛列業務及管理費套取資金796.33萬元,處理超過“報行合一”配置的費用,套取資金用於車險業務拓展。上述費用在業務及管理費項下宣傳用品費、業務招待費、技術服務費、辦公用品費等科目內列支,但這些報銷事項未實際發生。該險企重慶分公司通過這種方式處理超配的車險市場費用,套取資金用於投放市場、拓展車險業務。

2019年1月,上述險企重慶分公司68名員工使用自己的手機及微信號掃描推廣二維碼關注該公司公眾號,按直接與客戶聯絡確認的投保方案收取保費後,員工通過推客上傳資料、繳保費並完成投保。隨後,某科技公司平臺通過微信紅包將保單返利給予這68名員工。2019年1月至2月,這68名員工通過上述方式辦理業務648筆,商業車險保費共計249.60萬元,業務記錄為某保險代理公司代理業務,該險企重慶分公司在“報行合一”手續費率上限內,向其支付手續費共計49.29萬元,超“報行合一”的,向某科技公司支付現金。上述業務共獲得某科技公司平臺微信紅包返利94.84萬元,資金來源於該險企重慶分公司支付的手續費和現金。

2019年1月至4月,一家外資財險公司重慶分公司經代業務部分5次向某廣告公司支付印刷費用,合計18.49萬元;向某餐飲公司支付紙巾盒宣傳品費用3萬元。上述共計21.49萬元資金實際用於向某保險代理公司支付激勵費。

同時,另一家大型財險公司重慶分公司在2019年3月19日、3月22日和4月22日,分別向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服務費名義分別支付557.44萬元、461.09萬元和553.66萬元,共計1572.21萬元。該筆費用由代理業務部以該險企重慶分公司的名義分3次與該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服務合同書,以採購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務為內容,實則套取費用處理2018年費用。2019年3月8日和4月11日,該險企重慶市九龍坡支公司向某廣告傳媒有限公司以業務宣傳費名義分別支付7.99萬元和12萬元,共計19.99萬元。這筆費用由該險企重慶市九龍坡支公司與該廣告傳媒有限公司分2次以車險宣傳活動名義簽訂合作協議,實則套取費用處理2018年費用。

險企人士:賠付率提高市場才會逐漸迴歸理性

險企通過各種方式套取費用來補貼營銷費用,不僅自己花錢多,而且還面臨被監管處罰的風險。例如,某險企因為違反“報行合一”規定被監管罰款20萬元,且主要負責人也受到相應處罰。那麼,保險公司為何要這麼做呢?

一位不願具名的財險公司車險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主要有三方面原因。第一,套費只是表現形式,本質上是車險市場化過程中,保險公司之間競爭的問題。競爭的原因是保險公司對市場規模的需求和車險市場總規模之間存在矛盾;當保險公司謀求通過加大費用投入增加市場份額,遇上了車險費用“報行合一”的監管要求,必然會導致保險公司採取規避動作完成市場費用轉移支付。

第二,從車險改革歷次的經驗來看,當面臨變革時,保險公司首先考慮的是如何保證市場份額和業務規模不萎縮,最行之有效的辦法就是在改革前夕加大市場投入,這是很多企業在面臨不確定因素時的第一選擇,主要原因是對自身面對不確定因素時的應對能力不自信,所以從歷次改革的過程看,當改革深入時,加大市場投入是大概率事件。從目前市場來看,費用套取也有上限,所以並不排除用其他方式增加保險公司市場費用投入水平。

第三,保險公司之所以要想盡辦法套取費用,主要是因為目前車險市場仍然以中介業務為主(特別是中小型公司),加大銷售費用對提升保費規模可以起到立竿見影的作用。從深層次來講,由於保險中介的發展,使得中國的車險市場的最小單元不是單個車主,而是在同一中介下的車主集合,這種形式讓銷售費用的威力最大化,讓銷售費用的效果傳導效率很高。這是目前車險市場的特點。

他表示,保險是主要服務後置的一個行業,多數沒有出險經歷的消費者難以感知到險企服務的差異,主要選擇標準就是價格,而在投保渠道上,也傾向於繼續依賴此前的投保渠道,因此,保險中介的強勢地位一時並不會改變。

在他看來,從市場發展的角度來看,目前,我國車險的市場賠付率仍然太低。當賠付率進一步提高,市場競爭主體根本沒有空間去靠加大營銷費用去擴大規模,那個時候市場才能夠迴歸理性。“目前,車險市場的資源是錯配的。大量資源配置到中間銷售環節,不利於市場發展。因此,監管機構下調綜合費用率,目的就是實現資源的再分配。在純風險保費不變的情況下,下調綜合費用率,必然帶來綜合賠付率的上升,這才是促進市場發展的根本。”該負責人直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