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安區法院:申請人與執行法官的五月之約

(河南經濟報 記者 宋站軍 通訊員 李群偉 王穎)4月23日上午,來自山西、四川等地的35名農民工全部收到了自己工資,其中一名外出務工人員張某專門給安陽市龍安區法院執行法官發來微信表示感謝,還說等疫情過後自己忙完手頭的事,五月份一定到法院當面致謝。一句謝謝,道出了35人的共同心聲,一個約定,飽含了太多語言無法承載的深情。

據瞭解,2017年4月中旬,王某承接了安陽某工業園2.09MW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中材料設備二次運輸、光伏電站從光伏方陣直至併網點正常運行所需的部分材料設備及輔助材料的安裝工程。王某招用包括張某在內的35人到該工程點進行施工。工程完工後,王某未完全給付35人全部工資款,35人將王某及發包方、分包方起訴到龍安區法院。但王某並未按法院判決及時給付張某等人所欠工資款,35人均申請了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後,王某沒有積極申報財產,龍安區法院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發佈了限制高消費令。即便如此,王某依然我行我素,沒有任何給付意願。因為“聰明”的他篤定,疫情期間,法院不可能派人到寧夏對其採取強制措施,因此對給付工資款事宜一拖再拖。

涉民生案件是法院執行工作的重點,保障外出務工人員合法權益不可能因為個別人不履行成為一句空話,公平正義也決不能因為疫情而遲到。在張某等人依法對被執行人按拒執罪提起訴訟後,被執行人終於服軟,一次性將拖欠的全部工資款打到法院賬戶。

23日上午,35人陸續收到工資款,欣喜之餘,張某立即通過微信向執行法官致謝。一條微信信息,不僅是張某的真情流露,執行幹警的真實寫照,也是對司法為民最好的詮釋。千言萬語都不足以表達出自己內心的感激,張某便與執行法官定下了五月之約,當面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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