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个体工商户定向扶持政策出台

4月18日,我市《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出台,及时拿出“真金白银”为企业商户“解渴”“输血”,从阶段减免税费、降低要素成本、提供资金纾困、优化服务保障等多方面、多角度、多途径帮助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提升渡过难关的信心和能力。

个体工商户是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市市场主体中占比近6成。截至去年底,全市130万市场主体中个体工商户为73.9万户。

此前,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改委、财政、人社、商务、税务、人行等部门,出台对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扶持意见。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延伸拓展,对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支持力度更大、精准度更高、受益面更广。

复工复产无需批准,持续经营更加便捷

《政策措施》规定,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同时要求,加大行政服务力度,大力推行“网上办”,开辟审批服务事项绿色服务通道,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依法对个体经营者豁免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证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的,顺延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同时,实施审慎包容性执法,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至2020年12月31日,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9月30日前暂不列入异常名录。个体经营者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政策措施》还要求,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武汉城市留言板问题反映平台,受理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及纾困诉求;工商联、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帮扶化解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难题。

设立200亿元定向纾困资金,用工有补贴货运有优惠

《政策措施》加大了金融纾困力度。将设立200亿元贷款额度的定向纾困资金,对于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金融机构向个体工商户发放的优惠贷款,给予贴息;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比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政策延伸至个体工商户;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资金,为个体工商户融资提供增信支持。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向银行提出申请认定后,一定期限内的贷款和欠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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