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退役军人补助等问题

线

4月18日

《行风热线》上线单位

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由副局长路具田带队上线

【回复】退役军人补助等问题

Q:曾获三等功的参战退役军人现在是否有补助。

A:参战的退役军人是按照当年民政部的优惠政策执行。

Q:退伍军人符合安置条件,已经安置工作,但档案内没有安置介绍信,当年的兵龄没有计入工作年限。

A:可由原单位出具介绍信,证明曾经当兵的经历。

Q:父亲1944年当兵,1950年复员,已经94岁,瘫痪在床,房子也倒塌了,无房居住,现和儿子住在一起,找到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他们说让老人到光荣院居住。

A:作为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生活上有困难可以向组织申请救助,下线后与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争取将老人的房子进行修缮。

Q:1965年的老兵,参加过援越战争,听说现在的优待政策补助可以多加百分之五。

A:现在的政策主要是针对现役军人,在此之前的就不再享受。

Q:爷爷的烈士证已经残损,能否换成光荣牌。

A:悬挂光荣牌需要申请审批,如因违法犯罪等受过法律惩罚的不予悬挂光荣牌。

4月19日

上线单位

宿州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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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行风热线》办公室 何忠

编辑:崔明月

审核:杨永琪、潘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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