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你條件好,父母蓋房你出錢。大哥:那你憑什麼分走一半?

弟弟:你條件好,父母蓋房你出錢。大哥:那你憑什麼分走一半?

【執意孝敬父母】

老張有兩個兒子。其中,老大經濟條件好,對老人也更為孝敬。兩個孩子成家之後,都分出去住。

老張和老伴兒一直住在自己老宅子裡。很多生活設施已經比較陳舊。隨著父母年紀越來越大,生活上存在諸多不便。

老大尋思,父母多半輩子都沒享什麼福,這麼大年紀了,應該讓老人住得更舒服一些。現在當兒子的有條件了,於是尋思給爸媽在縣城買一套好點的房子。

關於買房的事兒,老大先跟弟弟商量了一下。這麼多年以來,關於父母的照顧問題,都是老大一直在操持,弟弟正好也懶得多想。老大提出來這個想法之後,弟弟滿口贊同。但是一提到錢的事兒上,老二開始含混了:

“哥,你看,我條件比你差多了,不是不想出錢,確實手頭緊張。

咱哥倆也別分那麼清楚,你要是寬裕,你就出了。平時照顧爸媽,我多出力。咱們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對於這個弟弟,老大有時候是又疼又氣。自己這個當大哥的,從小護著弟弟,有什麼事自己都擋在前面。但氣在弟弟就像個扶不起的阿斗,你越幫他往前使勁,他越往後出溜。這麼多年下來,遇到動嘴的時候,表現得慷慨激昂;一到要動真格了就開始拖後腿。包括嘴上說的“出力”,這麼多年下來,父母提出來的要求,還算完成得比較好;很少主動,除了偶爾回去蹭蹭飯。

弟弟的反應,在老大意料之中。

老大沒多說什麼。自己的初心,是為了孝敬爸媽。至於其他的因素,都是次要的。

老大跟父母說起這個想法的時候,老張和老伴連連擺手:

“老大,心意爸媽都知道。我們在這早習慣了,別折騰了。”

老大非常理解父母的意思。老人嫌麻煩、怕花錢,更不想讓孩子們“破費”:爹孃這一輩子,疼孩子,自己卻省吃儉用慣了。

為這件事兒,老大琢磨了一段時間。後來“連哄帶騙”說服了父母:

“爸媽,你們說的都在理,住這麼多年,別換地方了。

這麼著,你們先到我這裡住段時間,給我幫幫忙、做做飯什麼的,我抽空把老宅子簡單收拾一下,花不了幾個錢。收拾完了再把你們送回去。”

弟弟:你條件好,父母蓋房你出錢。大哥:那你憑什麼分走一半?

【老人心疼的“發火”】

老張和老伴兒回到老宅子的時候,有點不認識了。

老大做事有板有眼,把翻蓋手續全走完不說,“簡單收拾”得跟個新房似的,全是考慮怎麼讓老人生活起居更方便重新設計的。

老張問道:

“這得花多少錢啊?”

老大笑呵呵說:

“沒花多少錢,比買房便宜多了,你們甭擔心。來來來,我告訴你們這東西怎麼使……”

再沒概念,老張也知道弄一套像樣的房子、置辦新東西,錢少花不了。

老張心疼的發起火來:

“我說要弄就簡單弄一下,非花這麼多錢。讓我和你媽怎麼住得安心?再說了,這都什麼東西,我們都不會使,不是浪費麼。”

老伴兒把話接過來了:

“你瞧你這話說的。

老大這不是好心麼?從哪兒找這麼個好兒子去?你就知足吧,別一天到晚總盯著省錢的事兒。”

老張哪兒是心疼錢?只是心疼兒子,不想讓兒子為老人花那麼多錢。

老大完全明白,沒再多說什麼,繼續拉著二老介紹自己的“傑作”。

他能感受到父母內心的喜悅。只要能讓老人高興,至於花不花錢、挨不挨說,都是次要的。

弟弟:你條件好,父母蓋房你出錢。大哥:那你憑什麼分走一半?

【我分爸媽的財產,不是分你的】

住進去之後,老張才真正體會到:確實不一樣。住著舒服,心裡更舒服——來自於對兒子這份孝心的感動。

就這樣,老張和愛人在晚年的時候,住上了想都不敢想的新居。

……

多年之後,老張和愛人先後百年。想想在他們晚年的時候,讓他們過上一段舒服的日子,老大心裡稍微平和些許。

處理完老人後事,老大把弟弟叫過來,說起處理房子的事情。弟弟嘴上的功夫又冒了出來:

“哥,你做主,我聽你的就是了。”

老大太瞭解這個弟弟的性格和心思了。

“要是聽我的,我就把爸媽這個房子都確到我名下。

這個房子,是我出錢給爸媽蓋的,裡面的家當,也都是我置辦的。我覺得,這麼辦應該是合適的吧?”

弟弟一聽,心裡咯噔了一下。

從小到大,哥哥從來沒有跟他爭過什麼,一直都是讓、一直都是給。本來以為這次哥哥還是這種做事風格,誰知大哥的話風變了。

弟弟不知道該說什麼,也不知道是不敢、還是不甘。

看著弟弟的表情,老大似有深意地說了一句:

“沒事,不著急。你問我,我就是這個態度,你先琢磨琢磨,定了想法,咱兄弟倆再溝通。”

過了兩天,弟弟一直沒回信。老大主動找了過來:

“怎麼樣,有想法了麼?”

弟弟悶聲不語。老大很明白弟弟的想法。

“你不說,我說吧。

不同意哥的意見,又不好意思說,對不?”

大哥已經點破了,弟弟心裡似乎下了決定:

“對。我覺得,爸媽留下來的房子,一人一半。當時咱們說的很清楚,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都是孝敬爸媽,錢你可以算,我出力就不算了麼?憑什麼?”

老大一聽火了:

“憑什麼?那我問問你,你出力了,我出力沒有?我花的錢,憑什麼分你一半兒?”

弟弟脾氣也上來了:

“我分的是爸媽的房子,不是你的!”

弟弟:你條件好,父母蓋房你出錢。大哥:那你憑什麼分走一半?

兄弟倆一下子僵住。沉寂了一會兒,老大開口道:

“這麼跟你說吧,哥說全要,既合理,又不合理。

合理,我之前跟你說過,這套房子是我出錢辦的,你一分錢沒出,這是從錢上說事,出力上,你應該很清楚,不用我多說什麼。不合理,是因為你能分。

我告訴你為什麼。

當時給爸媽蓋房的時候,這錢,就是敞敞亮亮的花出去,買回來爸媽住得舒服。我從來沒想過其他的事情。要是真做點小動作、有點小心思,估計今天咱哥倆得好好掰扯掰扯了。

為什麼說你能分?爸媽就咱倆兒子,現在就剩下咱們倆親人了。這房子是爸媽的,留下來,咱們兄弟倆得是一人一半。

知道當時哥為什麼不做些小動作麼?一個原因是目的。我的目的特別清楚,就一個,就是為了爸媽。另外一個,你對爸媽不錯,不管錢誰出的,我不想讓爸媽看著他們倆孩子鬧彆扭。”

弟弟抬頭看了一眼老大,眼神中,透露著些許喜悅,卻還有更復雜的東西在裡面。

這一切,老大全看在眼裡。他理解弟弟的“複雜”到底是什麼。

“你說聽哥的,哥把決定告訴你。哥看重的,是兄弟情分。”

【結語】

現實中,恐怕父母出錢為子女買房的情況更為常見。畢竟,一套房子價值不菲,很多年輕人並非有足夠的、獨立的經濟實力,有時候不得不求助父母的資助。

但是,孝順子女“資助”父母的情況也並不鮮見,不管是全資、還是部分出資。例如,很多在農村的,子女出錢翻蓋老人的房子;有些城鎮子女給父母買房、登記父母名字,等等。

因為涉及到實際出資人和房屋產權人不一致的情況,所以,可能就會產生一些爭執。

拿上面這個事情來講,本來是老大自己出錢孝敬父母的,最終來講,反而相當於資助了弟弟。

從常理上來講,兄弟姐妹有手有腳、有獨立生活能力、有各自家庭,相互之間並沒有扶養義務。雖說有兄弟親情,但是自己出的錢被分走,多多少少從心理上都不太容易接受。這可能也是老大一開始提出自己決定的一個比較重要的考慮,不管是否有試探性。

但是,最終來講,老大做出了選擇:無非就是選擇分錢、還是護情。

這個事情中,涉及到兩個點,先介紹一下:

1.從分產的角度,房子一人一半。

老張和老伴過世之後,只有兩個兒子作為法定繼承人,這兩個兒子,具有均等繼承權。

雖然房子是老大出錢蓋的,但是,錢與房子,要分開來看待,我們稍後再探討。

涉及到法定繼承,除非觸及到不能繼承的條件(可參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其中還增加了“寬恕”制度),否則,繼承人具有均等的法定繼承權。

老大對父母的付出,相對老二可能多一些。但是,這個“多少”,衡量不了,只能“適當”考慮。所以,老大可以以此為由主張多分,但是沒有量化標準。當然,最終老大放棄了這種主張,願與弟弟平分。

2.老大提及的“小動作”,指的是什麼?

這就涉及到錢的問題。

一般情況下,老大為父母出資建房,會視同為贈與,就如同很多父母出資給孩子買房、登記孩子名字一樣。

但是,還有另外一種方式:借款。如果老大稍微耍點小心思,例如把出錢記錄全都保留好、同時找個機會讓父母承認這筆錢是“借款”,那麼,出的這些錢就成了父母生前的債務。

當兄弟倆就房產分配產生爭議的時候,老大完全可以要求繼承人同時承擔債務,讓弟弟還一半錢給自己(以弟弟繼承的遺產份額為上限)。

所以,如果從“經濟”角度,實際上哥哥吃虧了,只不過,他做出了另外一種選擇。

弟弟:你條件好,父母蓋房你出錢。大哥:那你憑什麼分走一半?

關於子女出資為父母買(蓋)房、房產在父母名下,不討論孝敬維度,僅從保護“出資人經濟利益”角度,給出四種做法,供參考。其中,適用的家庭結構,多指的是多子女家庭。

  • 登記子女名字。個人認為,房產登記上出資人名字是合理的。這裡不用拿什麼孝敬來作為不應該加名的理由——除非,要麼子女都平均出資;要麼商量好,你出錢,我出力,彼此不交叉。否則,在子女之間,是不公平的。
  • 向子女借款。很多情況下,可能子女的名字加不上,例如沒有同集體戶口、沒有加名(購買)資格,等等。這時候,其實父母與出資子女之間確定一種“借貸”關係,是比較合適的。簽訂借條、做好出資記錄——這種做法,同樣適用於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要不要償還是另外一回事,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的問題,起碼從錢上,對出資子女有個保護。
  • 老人的做法:用遺囑指定好繼承人。這個做法,依賴於老人的態度和認知。為保護好為自己出錢買房子女的經濟利益,可以將自己名下房產中的部分份額,通過遺囑的方式,指定給子女繼承。如此做法,對得起子女的孝心。
  • 依靠人。這是最後一個選擇,或許也是最有風險的一個選擇。當以上三種做法均無法實現的情況下,最後只能看個人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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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這麼寫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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