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說 | 王恩東:勇擔科技強國使命,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追夢路上續寫屬於科技人的新榮光

勇擔科技強國使命,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追夢路上續寫屬於科技人的新榮光

——寫在《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修訂發佈之際


院士說 | 王恩東:勇擔科技強國使命,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追夢路上續寫屬於科技人的新榮光


科技是國家強盛之基,創新是民族進步之魂。在我們向著“兩個一百年”奮勇前進,建設科技強國的新徵程中,《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修訂發佈正當其時。


作為推動國家科技創新的重要手段,科學技術獎是黨和國家長期堅持的一項重要制度,是黨和國家激勵自主創新、激發人才活力、營造良好創新環境的一項重要舉措,是黨和國家“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方針的具體體現。多年來,國家科學技術獎獎勵了一大批在我國科學技術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組織,對調動科技人員的創新和創造熱情、促進我國科學技術快速發展、推動科技支撐引領經濟社會發展、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產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此次《條例》修訂,是我國對科學技術獎勵規範性、科學性、嚴謹性、時代性的進一步彰顯,是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內在要求,更是我們向世界科技強國進軍邁出的有力步伐。修訂後的《條例》從總體思路、目的原則到報獎方式、提名條件再到評審職責、評審標準、評審程序等都進行了更為全面細緻、規範統一的明確和界定,同時豐富了誠信體系建設、監督獎懲等方面的內容和範圍,特別是不少內容表述更加簡要明晰,讓廣大科技工作者的參與性更強、讓社會公眾的知曉度更高,總體上我認為體現了幾個思路和方向。


01

緊扣時代發展脈搏,充分體現黨和國家對科技創新的新要求

《條例》明確了科技獎勵制度的目的是為了調動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服務;強調了科技獎勵工作應當與國家重大戰略需要和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緊密結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也從根本上體現了此次《條例》修訂的總體思路。2016年5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和兩院院士大會上指出,要改革科技評價制度,建立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分類評價體系,正確評價科技創新成果的科學價值、技術價值、經濟價值、社會價值、文化價值。2017年5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方案》,從改革完善國家科技獎勵制度,引導省部級科學技術獎高質量發展,鼓勵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健康發展等方面提出多項改革舉措。新修訂的《條例》是深入貫徹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和兩院院士大會精神,落實《關於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方案》要求,進一步完善科技評價和人才激勵機制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對黨和國家關於激勵科技創新政策的重要體現。


02

緊扣以人為本理念,充分增強科研人員的獲得感、成就感

創新之道,唯在得人。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人才是創新的第一資源。構建合理的人才評價制度以及有利於人才脫穎而出的競爭機制,是凝聚和激勵人才的重要手段。此次修訂的《條例》著眼於科研人員的獲得感、成就感,從更廣範圍、更深層次進一步增強對人才內在動力的激發。例如,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獎勵對象由“公民”改為“個人”,取消了國籍限制,積極鼓勵外國專家發揮作用。又如,從人才創新成果價值出發,強調國家自然科學獎應當注重前瞻性、理論性,國家技術發明獎應當注重原創性、實用性,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應當注重創新性、效益性,這些都是以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再如,特別增加了“將國家科學技術獎授予追求真理、潛心研究、學有所長、研有所專、敢於超越、勇攀高峰的科技工作者”的內容,將極大鼓勵科技人員求真務實、勇於超越,增強科技人員的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這些對於培養造就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的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必將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


03

緊扣關鍵環節改革,充分挖掘激發更多創新動能和活力

此次新修訂的《條例》最顯著的一項改革措施就是推薦制改提名制。提名制是國際上科技獎勵普遍採取的候選者產生方式(如諾貝爾獎就採用提名制),採用提名制有利於推動獎勵制度與國際接軌,充分發揮科學家和學術共同體的作用,不斷擴大海外專家作為函審專家和會評專家的參與度。自2018年起,國家科學技術獎五大獎種全面放開專家學者提名,同時取消了單位提名的名額限制,強化了提名責任,對提名者的資格條件、提名程序、責任監督等都進行了規定,以引導科技人員潛心研究、專注學術,遏制學術浮躁等不良風氣。實施當年,大量專家學者和組織機構積極參與提名工作,提名數量增幅達到38.9%,尤其是科技進步獎通用項目,比2017年增加310項,增幅達63.7%,專家學者和學術共同體的作用得到了更好發揮。另外,新修訂的《條例》對評審標準進行了分類、完善與細化,綜合衡量國家科技獎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影響,針對不同類型的科學研究,採用不同的評判標準。其中,對國家科技進步獎不再按原來的四大類別劃分,改為與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一樣只設定創新性、應用效益、客觀貢獻等方面的原則性條件標準,增強了科技獎勵評審的科學性、先進性。


04

緊扣風清氣正的環境營造,充分增強科技獎勵誠信體系建設

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需要廣大科技工作者有強烈的責任感、科學精神、道德操守和科研倫理,而誠信更是每一個科技工作者都應秉持的職業操守。此次修訂的《條例》著眼於科研道德建設長效機制的建立,如,要求評審專家應當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良好的科學道德,規定在科技活動中有違反倫理道德或者科研不端等行為的個人、組織,不得被提名或者授予國家科學技術獎。同時,加強了科技獎勵工作中的各項紀律規定,如,規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實行科研誠信審核制度,建立提名專家、學者、組織機構和評審委員、評審專家、候選者的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加大對科技獎勵的監督約束和不端懲戒力度,明確提名、評審活動的工作紀律要求,充分發揮監督委員會的作用,加強社會公眾監督,加大違規懲處力度等。這些相關體系的建設、相關約束的加強與細化,保障了獎勵全程的可監督、可監控、可追溯,突出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導向性,維護了國家科學技術獎的公正性、嚴肅性和權威性。


國家科學技術獎是國家重視科技創新政策的一面旗幟。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要強,中國人民生活要好,必須有強大科技。”我相信,在新時代科技強國建設的新徵程中,在黨和國家科技創新政策和措施不斷健全完善的時代背景下,廣大科技工作者定將勇擔使命,勇於探索,直面問題、迎難而上,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引領科技發展方向,勇做新時代科技創新的排頭兵,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追夢路上,續寫屬於科技人的新榮光。

(來源:來源: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 作者為中國工程院院士, 浪潮集團首席科學家、執行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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