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是HR的职业大考

作者 | 联拓律师事务所 刘昊斌 律师 原创,转载请注明。

新冠,正在造成大量的企业,陷入困难。

而企业困难之际,往往就是人事变动之际,往往就是HR的大考之际。

新冠肺炎,是HR的职业大考


01

企业关闭,也可以很体面

有一些企业因为新冠的原因,最终不得不关闭。

稍好一些的企业,在关闭之际,还可以向员工付出补偿。

而经营状况差一些的企业,可能连工资也发不出来了。

如果是整体关闭的话,可能连HR,也在被遣散之列。

这对于公司的所有人员,包括HR,都是一个大考验。

公司可以什么都不说,直接关门上锁。这是最Low的做法。

员工头天上班还好好的,第二天上班来了,发现进不了办公室了。公司老板跑了。

公司也可以发一封全员信,说公司破产了,发不出来工资了等等之类的,由着员工去选择去维权。

公司也可以坐下来,与员工聊一聊,把现状呈现给员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员工尽可能多的现实利益。

你的操作方式,决定了你是否体面。

当然,可能无论你采用哪一种方式,员工可能都会去维权。

但是其中的操作水平不同,员工的观感也不同,发生仲裁诉讼的概率,也有差异。


02

降薪,可以很专业

企业困难,能否降薪?这只是一个操作方式的问题。

操作方式对了,当然可以降薪。

操作方式不对,只有一个降薪的目的和意图,怎么可能合法呢?

比如部门关闭,可以让员工在家待岗,这个就可以降薪。

但是无论以哪一种方式降薪,都需要HR的专业操作来辅助实现。

HR不能赤裸裸的告诉员工,你的工资降了。

公司也没有权利告诉员工,明天起,全员降薪,高管先降50%,基层员工降20%。这属于道德绑架,法律是不认可的。

不要闹的降薪时多数员工成了沉默的大多数,结果三五个月之后,公司天天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

也不要闹到媒体舆论追着不放,一下子上了热搜。

合法的降薪方式有轮岗轮休、停工停产、待岗、协商等多种方式,哪一种方式,都值得HR去思考和摸索操作模式。

在疫情当前,困难当下的局面下,合法降薪,是有社会基础和大的共识的。

能不能操作成功,对于HR来说,就是一个职业性的考验。

HR不能光有想法,不能学猫画狗,而应该深刻思考,找到自己的合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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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是HR的职业大考

03

返工管理,也有高低之分

上周直播时,我谈到五名河南的员工,因为封村不能回城,所以公司对这五名员工进行了扣薪,即不能返岗之日,就不再发工资了。

这是一种明显违法的做法。

什么也不说,直接不发薪,这种做法很Low。

你不能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

这种情形应该怎么办呢?

员工无法返岗,可以对这五名员工进行待岗呀。第一个月发薪,第二个月起,发生活保障。

而且还不能自动套用这种模式,而应该由公司向员工发出正式的通知,告诉员工,不能返岗期间,公司将按照待岗处理。

这种操作,才是专业有效的。

还有一个员工,在企业复工之后,以疫情危险为由不回来上班。

同样的管理模式,也有高低之分。

有的HR,可能直接就以旷工为由进行单方解除了。

但是有的HR,就是能够先向员工发出《返岗通知书》,当员工拒不返岗时,再作旷工解除。

这其中的差别,真的不是一点点。拿时间来衡量,可能会是三五年的差距。

受疫情的影响,2020年上半年的人事变动,现在在疫情快要过去之际,其实人事变动,正是快速来临之际。

未来的三五个月,劳动争议的爆发量,我们认为,会超过往年同期。

很多疫情期间,不专业的做法,所引发的劳动争议,都会在未来的三五个月内,集中式爆发。

我们不从道德观上评价HR。

我们仅从专业技能的角度来评价HR。

未来三五个月,我们就会看到,一个HR的技能,是否专业,是否经受住了疫情的考验。

疫情对HR的考验,考验的是什么呢?

是职业操守吗?不是。

困难之际,HR在公司内部的决策权,其实在下降。

如果公司确实没有钱可以付补偿,无论HR享有多高的决策权,也没有办法。

所以,在这一块,其实不是。

它所考验的是,HR的专业技能。

当公司没钱时,需要关门,需要裁掉所有员工时,HR在没钱的情形下,如何努力与员工达成共识,如何保持体面,就是一种专业技能的考验。

当然,对于蹭疫情的一些HR来说,倒涉及到职业操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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