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勞動關係“春風行動” | 成都市創新實施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公共服務標準體系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完善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以及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保持社會穩定”的總體要求,成都市針對新形勢下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存在的不足和短板,結合自身實際和近年來的實踐探索,創新性地形成了“成都市勞動關係公共服務定義”和可操作的《成都市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公共服務標準體系2020》成都模式。

穩定勞動關係“春風行動” | 成都市創新實施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公共服務標準體系

01 結合實際提出“成都定義”

針對新形勢下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目標,結合自身實際和近年來的實踐,提出了勞動關係公共服務的成都定義:勞動關係公共服務是由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以企業及勞動者的需求為中心,結合地區特點,致力於促進勞動關係的規範建立、有序運行、合理調整和矛盾化解的公共服務。勞動關係公共服務的範圍包括勞動關係類公共服務、就業創業類公共服務、人事人才類公共服務、社會保險類公共服務和其他與勞動關係關聯的公共服務。

02 探索創新形成“成都標準”

針對新形勢下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對全市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調研分析,梳理總結各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區)探索出的經驗,學習借鑑省外先進做法,挖掘現有公共服務資源,創新性地制定了成都市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公共服務“2123”標準體系——“兩個主體、一個需求、兩大板塊、三個層次”。即:

  • 企業和勞動者兩個主體;


  • 以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實際需求為導向設計、開發和提供公共服務產品;


  • 形成與勞動關係直接和間接相關的主要和關聯公共服務產品兩大板塊,其中主要板塊包括38個勞動關係類公共服務項目,關聯板塊涵蓋就業創業類、人事人才類、社會保險類等178個公共服務項目;


  • 設置基礎、高端和特色公共服務產品三個層次,基礎是指能夠在各區(市)縣都能提供的常規性勞動關係公共服務,高端指的是區別於常規性的服務,具有比基礎服務更高端的服務內容,特色指的是根據區(市)縣獨有的行業、經濟、區域特點提供的勞動關係公共服務。

03 推廣實施構建“和諧成都”

2020年,以“創新提能”為目標在全市推廣實施成都市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按照分層分級實施的原則,通過各區(市)縣結合自身實際,充分利用現有關聯板塊公共服務平臺,整合現有公共服務資源加載或新建勞動關係公共服務項目(平臺),特別是要加大街道(鄉鎮)、社區(村)公共服務整合力度,實現“基礎”層級勞動關係公共服務全覆蓋、區及有條件的市縣提供“高端”、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提供“特色”勞動關係公共服務,並創新探索更多、更優的公共服務產品項目。

成都市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建立與推廣實施,為維護勞企雙方合法權益,縱深推動成都市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模範城市建設,助推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建設“和諧成都”提供了強有力的中國特色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公共服務支撐。

穩定勞動關係“春風行動” | 成都市創新實施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公共服務標準體系

來源:四川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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