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關得好好的,財物分文沒少,內衣卻不見了,如何評價本案?

案例

】 事情發生在某沿海城市的一個高檔小區,早晨起床時,孫某妻子找不到自已內衣,孫某夫婦第一反應就是昨晚家中進人了,查看門窗時,都關得好好的,沒有任何撬動的痕跡,放在客廳茶几上的兩塊高檔手機安然無恙。孫某夫婦打開家中監控回放,頓時毛骨悚然,監控顯示時間,午夜一時,家中的密碼防盜門自動打開,一時四十分,一個身影進入客廳,在客廳內站了一會,看了看睡在床上孫某夫婦,順手撿起孫某妻子掉在地上的內衣,又看了看放在茶几上的兩塊手錶,沒有下手,走的時候還順手把防盜竊門關上。孫某夫婦反覆查看錄像,發現這個人有點似曾相識,但又不能確定,因為監控回放為黑白,加之光線不好。孫某夫婦隨即報警。經查,此人為孫某夫婦鄰居劉某,好幾個人租住於此,劉某對拿走手錶的行為供認不諱,但劉某說當時並不想盜竊,從外面回來時看到這家人大半夜開著門,想看看這家人是否有事,臨時起意拿走地上的女性內衣。

門窗關得好好的,財物分文沒少,內衣卻不見了,如何評價本案?

這是前不久發生的一起真實案件,筆者稍作改編,但仍尊重了原案件事實,隱去地名和當事人真實姓名。本案案情簡單,但在對劉某行為定性上,仍存在爭議,以下筆者結合案例,根本刑法相關規定,談談自已的看法,如有不當,敬請指正。

本案中,劉某不構成盜竊罪,理由如下: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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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戶盜竊是指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實施盜竊的行為。關於“戶”的規定,相對司法解釋作出了明確,本案中劉某進入他人家中,家為戶沒有任何爭議,關於“戶”的討論,與本案無關,筆者在此不贅。

入戶盜竊要求行為人非法入戶後,在戶內實施的盜竊行為,如果不是非法入戶,為在戶盜竊,不能按入戶盜竊定性。入戶盜竊只是盜竊罪的行為手段之一,不是盜竊罪的加重處罰情節,因此,表面看起來,入戶盜竊和在戶盜竊同樣價值物品時,量刑沒有差別,但是當盜竊物品價值低廉時,如在到數額較大時,在戶盜竊不構成盜竊 ,而入戶盜竊則不同,有觀點認為,入戶盜竊時,即使沒有盜得任何財物,仍視為盜竊罪既遂,因為入戶盜竊具有更大的危險性,一旦遇家中有人反抗時,行為人很可能實施暴力行為,再說,入戶盜竊時本來就沒有評價非法侵入住宅行為,因此,只要入戶盜竊,即使沒有盜得任何財物仍構成盜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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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劉某的行為如果認定為入戶盜竊,雖然其盜得他人內衣,價值低廉,仍構成盜竊罪既遂;如果不認定為入戶盜竊,由於內衣價值尚達不到數額較大的要求,因此,劉某無罪。

本案中,一個重要情節就是孫某家密碼防盜竊門由於自身程序錯亂,而自動開啟,劉某從外面回家經過孫某家門口時,想看看孫某家是否出事了,顯然有無因管理的意思,從客觀上來說,孫某家兩塊手錶放在客廳茶几上,對劉某來說,觸手可及,而劉某並沒有拿手錶,而只是拿走掉在地上的女性內衣,可是判斷,劉某地入孫某家沒有盜竊的故意,也可以否認其入戶的非法性,既然劉某不是非法入戶,那麼其在孫某家拿走女性內衣的行為,為在戶盜竊,一個女性內衣尚達不到盜竊罪要求的數額較大標準,因上經,本案中,劉某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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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本案中,劉某的行為確實令人啼笑皆非,其行為雖然沒有構成盜竊罪,但這樣的行為並不是什麼光彩的事。防盜竊門不防盜竊,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後經孫某與廠家協商,最終廠家作出合理賠償,本案,最終也算有個圓滿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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