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隆回交警查獲“違法王”違法33次扣84分

「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隆回交警查獲“違法王”違法33次扣84分

大多數司機開車都小心翼翼

生怕有違法行為被交警處罰

然而,有部分司機

抱有僥倖心理

開著未年檢的車上路

還有多次違法未處理

結果當然是被交警蜀黍查處了

......

「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隆回交警查獲“違法王”違法33次扣84分

4月24日,隆回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金石橋中隊在轄區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整治時查獲一輛違法記錄達33條,累積記分84分,罰款金額高達4200元的“違法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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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路面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整治

當天,隆回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金石橋中隊民警在S242金石橋路段設卡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時,一輛牌照為鄂A2XK**的車輛由前方駛來,民警立即上前將該車攔截並示意駕駛員停車檢查,面對交警的詢問,駕駛人劉某支支吾吾很緊張。通過進一步查詢,民警發現該車未年檢、無保險,且該車從2018年開始共有33條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絕大多數是“超速”和“闖紅燈”。

「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隆回交警查獲“違法王”違法33次扣84分

查獲違法車輛

據車主劉某說,因平時忙於工作,沒有及時處理違章,日積月累,車輛違法越來越多,導致車輛無法年檢和購買保險。所以,平時開車總是避開大路,害怕碰到交警。執勤民警對違法車輛依法進行暫扣,並對駕駛人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責令他對車輛的交通違法進行處理。

車輛未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危害到底有哪些呢?

危害一:上路被處罰。車輛不按期檢驗,車況很難有保證,存在安全隱患。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124號令):“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危害二:保險不理賠。未年審的車輛上路行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者車輛丟失的情況,保險公司完全可以直接拒絕賠付。在保險公司的車險合同條款中規定:保險合同規定只對合格、合法車輛生效。未年審的車輛屬於不合格車輛,按照規定是不能上路行駛的,保險公司對這樣的車輛也是免責的。

危害三:違法成本高,3次不年審將被強制報廢。從2013年5月1日起,《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中明確規定: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應當強制報廢。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規定: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所以再次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為了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一定要及時對自己的車輛進行定期檢驗。

隆回交警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

開車上路時要遵守交通法規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摒棄交通陋習

【來源:隆回交警】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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