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水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段兴院等1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开庭

2020年4月15日上午,水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段兴院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水城县检察院委派一名副检察长及三名员额检察官、两名助理检察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该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水城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首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扫黑除恶】水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段兴院等1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开庭

该案涉及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被告人亲属等旁听了庭审。

水城县检察院依法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段兴院在六盘水市钟山区南环路以“荣艺寄卖行”为幌子,先后招募家族成员、劳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刘丰宁等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有组织的实施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2014年10月,段兴院伙同其弟被告人段兴龙共同注册成立贵州心愿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后变更为贵州心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愿贷公司),继续实施非法高利放贷,并进一步扩大组织规模,笼络残疾人被告人崔庆糕等人为其所用,以发放工资、抽取提成、投资分红等为利益诱惑,使组织成员与其建立经济上的依附关系,最终形成了以段兴院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段兴龙、段天明、崔庆糕、王军、刘丰宁、周蔚齐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李小权、段大勇、张杰、罗林、吴方进、范德军及范梦炳(另案处理)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有明确的分工及职责,形成了“凡事需向段兴院请示汇报,在段兴院的同意指使下进行”、“讨要债务要团结”等不成文的组织规约。

【扫黑除恶】水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段兴院等1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开庭

该组织主要针对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高利放贷,月息3%-10%不等,并通过收取“砍头息”、“保证金”、“居间服务费”、“讨债费”等多种费用虚增、垒高债务,后向政府工作人员、学校教师、医生等借款人、担保人暴力讨债聚敛钱财。2013年以来,该组织非法放贷资金累计2000余万元,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讨要非法债务,并将非法所得用于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提供福利、报酬、奖励、不定期聚餐、开办年会等方式维系组织运转。

【扫黑除恶】水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段兴院等1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开庭

该组织非法放贷后,在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时,以“协商”为名通过对借款人、担保人及其家属实施挖坑活埋、冬季淋雨、殴打、威胁、恐吓、喷大字、拉横幅、尾随、非法拘禁、非法扣押财物等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实施违法犯罪41起,其中非法拘禁15起、寻衅滋事13起、强迫交易2起、敲诈勒索4起、非法侵入住宅7起,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

该组织的上述行为致使被害人卖房抵债、有班不能上、有家不敢回、妻离子散,甚至自杀,干扰、破坏、影响当地政府、派出所、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给钟山区双戛、德坞、水城县玉舍等地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社会危害性极大。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该案的定罪量刑,尤其是认定段兴院等13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从违法性、有责性、该当性方面进行了详细而系统的阐述,并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表的辩护意见进行了充分的答辩。

庭审活动于4月16日下午结束,该案将择期宣判。(供稿人: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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