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金鈺:擬遭行政處罰 時任董事長被處10年市場禁入

東方金鈺:擬遭行政處罰 時任董事長被處10年市場禁入


4月28日晚間,東方金鈺公告稱,公司已於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下稱《事先告知書》),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完畢,證監會擬決定對東方金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董事長趙寧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的罰款。此外,證監會還擬決定對趙寧採取十年市場禁入措施。

公告顯示,東方金鈺涉嫌四項違法事實:東方金鈺通過其控制的姐告宏寧虛構銷售和採購交易;東方金鈺2016年年度報告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存在虛假記載;東方金鈺2017年年度報告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存在虛假記載;東方金鈺2018年半年度報告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應收賬款存在虛假記載。

《事先告知書》的下達,標誌著證監會對此案調查、審理的初步完結,如無較大意外,證監會的正式處罰決定或將到來。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7年4月18日至2019年1月17日期間買入東方金鈺,並在2019年1月18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將姓名、聯繫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email protected]郵箱,參加由《證券市場紅週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預徵集活動,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投資者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或將被證監會行政處罰外,東方金鈺近期頻繁披露風險提示。4月18日,東方金鈺發佈《關於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第三次風險提示公告》,稱2018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值,經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測算,預計公司2019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將繼續虧損。若公司2019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值,公司將出現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連續為負值的情況,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股票將在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後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記者自“天眼查”獲悉,東方金鈺是國內翡翠行業上市公司,公司於1997年6月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二級市場方面,東方金鈺近期頻創新低,有分析人士表示,東方金鈺基本面並不穩定,投資者還須謹慎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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