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993 證券簡稱:閩東電力 公告編號:2020臨-14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4月27日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及第七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一)變更日期

2017年7月5日財政部修訂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以下簡稱“新收入準則”),並要求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新收入準則。

(二)變更內容

1、變更前採取的會計政策

公司執行的會計政策按財政部於2006年發佈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

2、變更後採取的會計政策

公司執行的會計政策按財政部於2017年7月5日修訂發佈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變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財政部修訂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並要求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新收入準則。根據上述通知的規定和要求,公司將對原會計政策相關內容進行相應變更。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在新收入準則下,不再區分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和建造合同等具體交易形式,按照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確認收入,並且對很多具體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加明確的指引,變更的主要內容如下:

(1)將原收入準則和建造合同準則納入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

(2)以控制權轉移替代風險報酬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標準。

(3)對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會計處理提供了更明確的指引。

(4)對於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

根據新舊準則銜接規定,首次執行新收入準則的累積影響僅調整首次執行新收入準則當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金額,不調整可比期間信息。執行新收入準則不會對公司收入、淨利潤、淨資產、現金流量重大產生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屬於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會關於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頒佈的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目前會計準則及財政部、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加客觀、真實的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因此,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頒佈的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目前會計準則及財政部、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加客觀、真實的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的修訂已履行了相關審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頒佈的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加客觀、真實的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目前會計準則及財政部、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公司董事會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監事會同意公司董事會對此情況所做的專項說明。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7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