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松溪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松源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

根據2020年4月3日全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部署會的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制定了《松溪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松溪縣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松溪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方案

為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關於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和《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做好自然保護區範圍及功能分區優化調整前期有關工作的函》(自然資函〔2020〕71號)的精神和省、市自然保護地建設管理及整合優化工作會議要求,紮實推進全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進而推動自然保護地規範化建設和精細化管理,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主要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堅持問題導向,解決矛盾衝突,科學界定自然保護區範圍,優化功能分區,細化管控措施,加強和改進自然保護區管理,確保重要生態系統、自然遺蹟、自然景觀和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築牢我縣生態安全屏障。

(二)基本原則

1. 科學評估,合理調整。以生物多樣性評估為基礎,建立科學評價體系,著眼解決現實矛盾衝突和歷史遺留問題,為確定合理的優化調整方案做好準備。

2. 應劃盡劃,應保盡保。保持自然生態系統完整性和生態廊道連通性,劃入與調出相結合,將應該保護的地方都保護起來。

3. 實事求是,簡便易行。不預設自然保護區面積,簡化功能分區,採取差別化管控措施,對生態搬遷、永久基本農田、鎮村、礦業權等逐步退出設置過渡期,依法加強產權保護,穩妥推進。

4. 統籌協調,做好銜接。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銜接三條控制線劃定,與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同步開展,與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協調推進,合理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空間。

二、工作任務

對全縣境內林業部門主管的自然保護地:白馬山省級自然保護區、湛盧山省級風景名勝區、來龍山省級森林公園、下洋省級森林公園以及各自然保護小區等各類自然保護地進行調查摸底,開展評估論證;按照保護區域的自然屬性、生態價值和管理目標進行梳理調整和歸類,以自然保護區為重點對象,開展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整合優化,在全縣形成以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為組成部分的自然保護地分類系統。

三、工作部署

(一)整合優化前期工作

1. 調查摸底(4月14日前)

組織專業團隊,調查摸清各類自然保護地底數。各鄉(鎮、街道)、各相關單位提供相關數據,掌握轄區內自然保護地類型、數量、規模與分佈現狀,查清每個自然保護地的面積、邊界、主要保護對象、功能區劃、經濟社會、交叉重疊、自然資源產權、管理體制、機構編制、人員隊伍以及區內村鎮建設、人口狀況、歷史遺留問題等情況。完成自然保護地分佈及其邊界範圍圖,保護小區範圍要進行矢量化(採用2000國家大地座標系)等工作。

2. 評估論證(4月17日前)

組織專業團隊,開展自然生態空間的生態、人文價值、自然保護地現狀與管護成效自評估,明確重要生態系統、重要自然遺蹟、重要風景資源和保護物種聚集區域的分佈格局,以及各區域的保護價值。同時對保護範圍、保護對象、資源價值、交叉重疊、生物多樣性、生態敏感性等進行自然資源自評估,按照要求形成本區域自評價報告。組織自然保護地有關專家對自然資源價值評估情況進行評審。

3. 編寫《松溪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4月24日前)

根據評估報告,在生態保護優先的前提下,通過結合國土空間規劃,銜接三條控制線,依照相關規定對保護區“三區變兩區”及各自然保護地進行整合優化調整,林業部門對整合優化的各類自然保護地類型、範圍和區域進行評估,分析自然保護地存在的問題、矛盾衝突,提出自然保護地調出、調入、合併、邊界調整的整合優化初步方案。縣政府組織各鄉(鎮、街道)、相關單位進行論證,編寫《松溪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最終形成“一縣一報告一評估表一預案”,同時最終成果上報市級工作組核查,並對相關數據進行歸檔備查。

(二)預案上報審批及預案修改

1. 4月30日前將《預案》報南平市林業局,市林業局組織專家評審,根據專家意見,進一步完善《預案》;

2. 5月30日前《預案》由市林業局報福建省林業局,福建省林業局組織專家評審,根據專家意見,進一步完善《預案》;

3. 6月30日前《預案》由省自然資源廳和省林業局報國家林業草原局,國家林業草原局局組織專家評審,根據專家意見,進一步完善《預案》;

(三)實施整合優化工作

依據批覆的《預案》,制定《松溪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實施方案》,按照上級部署開展我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科學調整各自然保護地範圍,落實補劃區域,並相繼開展總體規劃編制、勘界立標等工作。

四、保障機制

(一)提高政治站位。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將構建科學合理的自然保護地體系作為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2019年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是新時代自然保護地體系發展的綱領性文件,為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瞭目標方向,明確了重點任務。做好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是全面貫徹落實《指導意見》、推進構建自然保護地體系各方面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條件,任務緊迫,意義重大。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的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領導小組,主要成員有:縣自然資源局、林業局、文體旅遊局、財政局、發改科技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工信商務局,福建松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松溪生態環境局,福建省松溪國有林場以及各鄉(鎮)人民政府、松源街道辦事處。領導小組在縣林業局設立辦公室,統籌全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辦公室主任由林業局局長兼任。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成立相應的工作組,抽調專門人員積極開展工作。

(三)落實資金保障。本次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時間緊、政策性強、要求高,突破點多,從調查摸底、分析評估、優化整合、構建體系、規劃編制和勘界立樁等各個環節,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等,必須要有充足的資金保障才能順利開展工作。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由縣財政安排資金,同時要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完成。

(四)強化技術支撐。按照南平市林業局統一安排,委託省級有資質的技術單位開展優化整合方案的編制工作,結合林業局專業技術力量,成立權威的跨學科專家技術隊伍,深度參與整合優化的各項具體工作,按省林業局制定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按時優質完成優化整合工作。

(五)建立健全檔案。建立嚴密的文檔管理制度,完整保存整合優化涉及的文字、數據、圖表等基礎、中間和成果資料,以便接受核查,併為生態紅線劃定、各種規劃編制、勘界立標及保護地執法監管等提供依據。

附件:松溪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

單及職責分工


附件

松溪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領導小組

組成人員名單及職責分工

為加快推進我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經研究,決定成立松溪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領導小組。現將組成人員名單和職責分工通知如下:

一、組成人員

組 長:蘇建旗 縣政府縣長

副組長:陳建斌 縣政府副縣長

許 輝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林忠良 縣林業局局長

李香富 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黃游龍 松溪生態環境局局長

劉大文 縣財政局局長

艾桂梅 縣發改科技局局長

範少康 縣住建局局長

周長青 縣文體旅遊局局長

範世泓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範朝英 縣水利局局長

伊丹強 縣工信商務局局長

王朝富 福建松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甘振棟 福建省松溪國有林場場長

陳永旻 松源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

餘建濱 鄭墩鎮鎮長

徐澤進 渭田鎮鎮長

劉繼明 河東鄉鄉長

李 剛 舊縣鄉鄉長

楊 振 溪東鄉鄉長

馬全東 茶平鄉鄉長

伊宏鴻 花橋鄉鄉長

遊 健 祖墩鄉鄉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統籌協調全縣的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辦公室地點設在縣林業局,主任由林忠良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業局二級主任科員林華同志擔任。

二、職責分工

各相關單位和鄉(鎮、街道)要密切協調,落實專門負責人做好全縣保護地整合優化討論、分析、審核,及時提供各類保護地範圍內正在建設的或擬建項目建設相關報告及矢量圖,全力組織相關人員開展各類保護地調查摸底,收集相關資料、多方論證、統籌規劃,提出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建議。主要職責如下:

縣林業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統一研究謀劃工作,統籌時序安排和質量要求,統一組織編制、上報《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並根據批覆組織實施。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國土空間規劃、生態紅線、基本農田等數據銜接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提供城鎮和村莊規劃等相關資料,補充完善湛盧山風景名勝區資料;

松溪生態環境局:負責水源涵養區數據、自然保護地相關督查等數據銜接工作;

縣發改科技局:負責重點建設項目與整合優化銜接工作;

縣水利局:提供河道河岸生態藍線劃定初步成果、涉及自然保護地的水利設施項目有關資料;

縣文體旅遊局:負責提供我縣旅遊規劃數據;

縣財政局:負責解決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等相關工作經費;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提供涉及自然保護地的交通用地等相關資料;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提供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及涉及自然保護地相關農業設施項目等相關資料;

縣工信商務局、福建松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提供涉及自然保護地的縣級以上重點設施、項目(在建及規劃)等相關資料;

各鄉(鎮)人民政府、松源街道辦事處:負責提供鄉村建設和有關項目建設規劃圖件,做好轄區內整合優化佔用補劃區域地塊落實及權屬協議簽訂;

其他各相關單位根據整合優化工作需要提供各相數據,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抄送:縣委,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縣紀委監委。

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10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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