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後支付全款買房,房子在男女雙方名下,離婚後,這個房子該如何分割?

彼得蘇


從道義上講,房子是男方父母全款買的,從當時的事情出發,父母為兒子買的房子,是為了兒子以後的生活需要,根本未考慮將來兒子離婚的財產分割問題。現在婚姻出現了問題,女方無權分男方的房子問題,買房時女方並沒投入資金,光有女方名字,看法院怎麼判吧。


盧教練6


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後全款購房,房子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這種行為應視為對男女雙方的共同贈與,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離婚進行財產分割時,房產應各自一半。如果房產分割給男方,則男方應給予女方與房產等值一半的經濟補償。這樣認定的理由是,男方父母出全款購買了房產,同意將房產登記在男女兩個人的名下,是其真實意思表示,由於不動產物權的設立以登記發生效力,因此,應認定為是對兩個人的共同贈與。

父母在子女婚後出資為子女購房,還有另外兩種情形,其產權歸屬認定有所不同。

1、如果一方父母婚後出資購房,房子只登記在自己一方子女的名下,那麼,該房產屬於只對自己一方子女的單獨贈與。這種情形下,該房產就屬於自己子女的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法分割財產。

2、如果是雙方父母在子女婚後共同出資為子女購房,房子是登記在子女夫妻兩個人的名下,該房產應認定為雙方父母分別對各自子女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各自的產權份額按照雙方父母各自出資所佔比例來確定。離婚時,也是按照雙方父母各自出資所佔的比例進行財產分割。

由此可見,父母在子女婚後為子女購房,出資方式不同,產權登記方式不同,則房屋的產權歸屬也不同。因此,父母在為子女婚後買房時一定要考慮清楚如何進行房產登記,避免日後子女離婚進行分割財產時後悔。


小豬房論


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全款購買登記在你們夫妻二人名下,視為贈與,之所以寫了女方的名字,本意是你們夫妻二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贈與才成立,離婚的話女方是不能分割的。

首先,這筆寫在女方名下的房款類同於彩禮,如果倆人結婚過日子,那麼時間久了房子就是二人的了,過得時間不長,法律規定可能是5-8年,具體年限記不清了,剛結婚不久就離婚,彩禮自然是要返還的,可根據實際時間長短來定。

其次,男方父母在購買房子的時候必然留有付款證據,當然女方沒出錢也拿不出來買房付款的證據,法律保護的是實際出資人的利益,是誰的就是誰的。

最後,有的朋友認為新的婚姻法對女性不利,實際上新的婚姻法更保護的是實際權利人的利益,試想父母辛苦一生積攢的錢給兒子買房,寫上女方的名字是為了讓女方安心好好跟兒子過日子的。

所以,即使有名字也沒有用,誰的就是誰的,別人拿不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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