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藥品回扣百萬,又有兩衛生院院長被判刑!

據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4月24日,贛州市尋烏縣人民法院對尋烏縣吉潭鎮中心衛生院原院長謝睿受賄案、尋烏縣南橋鎮衛生院原院長彭棟樑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

據審理查明,2010年至2019年7月,被告人謝睿任尋烏縣澄江鎮與吉潭鎮中心衛生院院長期間,違反國家規定收受藥品採購回扣共計人民幣1060030元歸個人所有。

2012年8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彭棟樑任尋烏縣南橋鎮衛生院負責人、院長期間,違反國家規定收受藥品回扣共計885741元歸個人所有。

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謝睿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退繳違法所得一百零六萬零三十元予以沒收;被告人彭棟樑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退繳違法所得八十八萬五千七百四十一元依法予以沒收。

又是藥品回扣

近年來各地紛紛推進鄉村一體化建設,村衛生室無條件接受衛生院的“六統一”管理,使本來耗藥有限的衛生院由於掌控了轄區內村醫的藥品進貨渠道,使衛生院名下的藥品進貨量劇增!而一枝獨大的衛生院院長成為各藥代競相公關的對象,在缺乏有效制衡權力的前提下,頻頻出現了收受藥品回扣的權錢交易!

1、2008年至2011年,廣西安寧鄉衛生院院長李某先後4次收受某藥商藥品回扣費15.5萬元。而在2011年至2014年,李某又先後3次收受某醫藥業務員藥品回扣費27.8萬元。至此,被告人李某在任安寧鄉衛生院院長期間共收受上述兩家公司藥品回扣費43.3萬元。經查實被判刑。


2、據法制晚報報道,四川省邛崍市人民檢察院對邛崍市三名鄉鎮衛生院院長提起公訴。該三名基層衛生院院長均在同一天投案自首,且都與收受藥品回扣有關。

另據法制晚報獲悉,加上年初被判刑的四位鄉鎮衛生院長,自2018年以來,邛崍市已有七位基層衛生院長涉案被查,行賄者同是當地的兩家醫藥公司。

3、法制晚報在2018年2月5日報道,隨著鄭州兩名醫藥公司業務員因行賄罪被判刑,涉及到河南省遂平縣近八成的鄉鎮衛生院。查實鄉鎮衛生院院長(10人)及副院長(3人),共收受藥品回扣款共計人民幣172.64萬元!

涉案的院長、副院長分別獲得三個月拘役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兩名醫藥公司業務員則分別被判刑五年半、三年半。

……

藥品回扣如毒瘤一樣蠶食著基層醫改的紅利;藥品回扣如一道道綁架醫療體系前進的枷鎖,腐蝕著公眾的醫改獲得感;藥品回扣如噬血的螞蟥,無情吞噬著國人治病保命錢;藥品回扣如一幕幕黑暗中幽靈,為了利益而喪失了人性與人格、公知和形象!

在近年來公開的基層醫療機構反腐敗行動中,各地的衛生院院長不但非法收受鉅額的藥品回扣,還喪心病狂地把貪婪的雙手伸向了公衛經費和各項村醫補助!

侵吞公衛補助

自從國家實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以來,由於公衛經費的發放與下撥缺乏有效的監督及公開,使鉅額的公衛經費被某些利慾薰心的衛生院院長所侵佔、冒領,這樣的案例層出不窮。

1、2018年3月至11月,貴定縣紀委監委成立專項監察組,對全縣21個基層衛生院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專項監察工作。發現沿山鎮中心衛生院院長郎世明,擠佔挪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剋扣截留村醫補助等重大問題,並進一步對其進行了查處。

2、據悉,內蒙科爾沁區大林鎮大罕衛生院原院長施克佳在2012年至2018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以謊報開支、冒領款物等方式騙取、截留村醫公衛補助等公款76萬餘元。

3、2018年底,信陽市橫川縣政府網發佈了《中共潢川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關於落實縣委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通報明確表示:巡察期間發現21個鄉鎮衛生院結餘一般診療費583萬餘元、公共衛生經費1652萬餘元、基藥872萬餘元、老年村醫補助281萬餘元,涉嫌截留、滯留專項資金3388萬餘元。

……

近年來,基層醫療出現了村醫與村衛生室的雙驟降,而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村醫的生存環境發生根本變化,即村醫工作重心從一般醫療轉變為公衛服務,卻沒有公平地享受到足額的公衛經費與補助,而申訴渠道又不通暢,這種境況下很多村醫只能選擇改行或出走,致使村醫空心村驟增而進一步加劇了農村看病難與看病貴。

以上案例中所列出的觸目驚心的收受藥品回扣及侵佔冒領公衛經費與村醫補助的不法事件,已經成為近年來基層醫療反腐鬥爭的重要對象。

但是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各省藥品陽光集採平臺採取以量換價式的進一步推進,及涉嫌醫藥商業賄賂、操縱市場等法制體系的逐步完善,那些心懷不軌的貪贓枉法之人必將現出原形,以法制建設來築牢藥品的正常價格,來杜絕藥價虛高,才能讓基層醫療不被“蛀蟲”所侵害。

2019年11月,國務院下發的最新醫改文件中明確提出:2020年起,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各省份要加大督促檢查和通報力度,推動各地落實鄉村醫生各項補助政策,不得截留、挪用、擠佔鄉村醫生相關經費。


故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莫貪婪,貪婪必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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